我叫程某某,今年43岁,家住新渡镇云水村,是一名需要长期照护的一级重度残疾人。2020年3月3日,新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一行人来到我家,上门给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我本人长期卧床,行动不便,家庭经济条件差,生活比较贫困,我的妻子胡某某因家庭生活中的各种琐事想跟我离婚,并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当我收到传票的时候,感觉就像天一下子塌下来,生活没有指望了。我想挽回这段婚姻,不愿意这个家庭就此解散,但是我的妻子胡某某态度坚决,在家里大吵大闹。正在我一筹莫展之际,村委会干部告诉我说,市里有一项民生工程项目叫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可以帮助处理有关法律问题。我试着给镇里工作站汪站长打了电话,我把自身的情况跟他讲了一遍,汪站长考虑到我行动不便,答应上门为我办理手续。
我还记得那天是3月3日,天气不怎么好,汪站长一行赶到我家里是下午4点多钟了,后来才了解到汪站长是在徐河村排查完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点赶过来,赶到我家里都来不及喝一口热水就向我了解了详细的情况,帮我办理好了手续。过了三天,汪站长又赶到了我家,在我家周边询问了我的邻居,多方了解我们家的情况,收集证据,告诉我不要着急,他一直在跟我妻子联系做工作,并且给我家带来了1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和1袋大米,汪站长实实在在地帮到了我,真的很感谢他。
我常常在想,如果没有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没有像汪站长这样的好心人的帮助,我家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啊!它们就像一道光,照亮了我的生活,让我感受到了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