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庆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以《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为抓手,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考核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省、市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增援扩面、质量管理、保障能力、工作效益等方面着力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时序推进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截至11月30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包括宿松县)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399件,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3.9%;结案6186件,结案率为96.6%;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683.8万元,完成率为107.8%;经费使用率100.5%,补贴占比79.6%;解答来电来访群众法律咨询14534件,为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有效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一、2018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一是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市局和市财政局在3月份发布《2018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及办案任务分解通知,8月份出台《2018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召开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季度分析调度会、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及基层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培训班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务培训班,切实按照省厅法援处和市民生办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工作,确保全年任务顺利完成。市中心对公检法转交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调控,对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和进度进行监控,对案件结案率、经费使用率和补贴发放率进行督促。到11月底,安庆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四项指标全部超过全省平均值(不包括宿松县),其中:全市、全省完成率均超过全年目标任务数;全市结案率100.2%,全省结案率87.9%,高于全省12.3百分点,排名全省第一位;全市经费使用率100.4%,全省经费使用率97.7%,高于全省2.7百分点,排名全省第二位;全市补贴占比79.6%,全省补贴占比77.0%,高于全省2.6百分点,排名全省第六位。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开展“贯彻十九大精神,助力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及时与信访、工会、劳动等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开辟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开展“3.8”妇女节、“5.20”全国助残日等法律援助维权宣传活动。在专项维权和宣传月活动中,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50000余份,赠送法律援助大礼包25000份,接待群众咨询15000人次,办理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三是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满意度调查,制作了案件回访相关情况反馈表,详细介绍了受援人家庭情况、申请法律援助的案由、审判机关以及最终处理结果,并对民生工程数据库进行更新。抽调并委托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见习大学生,从全市2018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基础数据库中,按照15%-25%的比率,随机抽取受援人,开展电话回访活动。同时,通过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督查和明察暗访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月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满意度和知晓率。四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本建成。目前,市本级和10个县(市、区)共建有临街一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1个,实现全覆盖,并按照司法部“3+X”建设要求,基本达到名称标识、功能区设置、职能进驻的规范化建设目标。工作日期间,全市每天安排11名执业律师坐班、接听解答“12348”法律咨询热线电话,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高标准建设的安庆法律服务网已于7月1日正式上网运行,这是全省地级市第一家上线运行的法律援助网。三大平台的投入运行,进一步提升了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可及性、便利化和均等化。
(二)重视质量保障,大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一是严格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与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管理质量标准》等“七个文件”标准,狠抓案件质量建设,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严格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指导标准》、《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象识别系统规范》的要求,加强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建设,强化过程监管,推动专业化办案。二是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建立了“日监控、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工作机制,加大对案前、案中和案后的管理。将案件管理流程划分为受理、登记、审查、审批、指派、办理、结案、归档和补贴发放等九个环节。每个环节纳入信息化和纸质档案两套管理系统,并明确各环节工作人员职责,突出环节控制,实现今年审批的每个法律援助案件在信息化系统与纸质的档案管理环节同步,内容完整,痕迹清晰。三是落实开庭案件旁听庭审制度。开展开庭案件旁听庭审活动,积极征求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在旁听庭审中,中心人员从辩护人的仪表、举止、庭前准备、出庭表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辩护技巧、法律运用、受援人满意度等方面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量化打分。四是加强法律援助信息案例编写报送力度。制定了《安庆市法律援助信息宣传和案例报送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安庆市关于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撰写法援案例工作制度》。开展2018年度全市法律援助十佳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评选出十佳案例10篇、优秀案例5篇。市司法局推荐到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其中1篇被评为全省2018年度十佳法律援助案例、3篇被评为全省2018年度优秀法律援助案例,采用率排名全省第一。今年来,被司法部中国法网采用案例5篇,采用率超过全省平均,排名全省第一;法律援助工作信息被省厅采用数排名全省第一。
(三)实施法律扶贫,推进法律援助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法律援助与精准脱贫攻坚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实行司法、民政、财政、扶贫办无缝对接,通过召开季度调度会和联络员会议,搭建联动平台,实现全市贫困人口数据库资源实时共享。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主动与扶贫办及扶贫工作队建立协作机制,成立协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络会议,互通工作信息,对有合理诉求的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二是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法律援助。优化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参与脱贫攻坚行动。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将持有建档立卡手册的20.7578万户贫困家庭涉及的60.9095万贫困人员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建档立卡贫困户法律援助案件435件,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650余万元。三是为群众提供零门槛法律咨询服务。收集贫困对象手机号码,通过微信、微博、短信等方式向扶贫对象发送有关法律援助信息,利用扶贫工作队员进村入户、上门摸底及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和购物袋及告知书、建立贫困户家庭法律顾问制度等措施,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和法律援助制度。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内设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专区,安排值班律师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对于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信息查询等服务需求免于审查,实现零门槛、全覆盖。
(四)提升建设水平,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一是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队进一步健全。继建立市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辩护团)后,今年8月,市司法局与市律师协会联合发布招募公告,在市直律师事务所招募10名精干的青年律师组成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服务队。其主要任务是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宣传法律援助政策,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月份,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服务队成员正式参加市看守所值班律师任务,这是全省第一支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服务队。二是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基础条件进一步完善。为贯彻9月初,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安全厅出台的《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迅速建立了安庆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看守所投入资金对工作站办公用房进行改造,配齐了有关办公设施。目前,全市8个看守所、11个法院、检察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工作站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组建值班律师库,安排律师值班,制定律师值班计划,完善值班日志、值班登记簿等工作台账。总体上,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基础条件进一步完备。三是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工作成效进一步凸显。出台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公检法机关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调研活动。积极与市检察院对接联系,做好新的刑事诉讼法出台后,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的紧密联系协作机制。今年来,全市各地因地制宜,不同程度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量显著提升。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462 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8.1%。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作用显著。
(五)坚持扶弱助残,着力打造法律援助特色品牌。一是积极热情接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安排专业人员值班,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网络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转递法律援助申请、收集法律援助需求信息等方面的便民利民职能。大力强化服务意识,提倡微笑服务、热情解答、文明用语,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耐心解释,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做到应援尽援。二是坚持高效办理。为了让群众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对于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贫困户等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对于一般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时,贯彻“四个当天”原则,即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回见,减少群众的时间和物质成本,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三是打造两个品牌。今年,市局将维护农民工和残疾人合法权益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之中,规范窗口建设,安排律师在便民窗口和工作站值班,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打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和残疾人维权无障碍通道。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微信群和数据库,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今年8月,市局与市残联在全市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9月,与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潜山市被确定为省级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太湖县被确定为市级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整合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志愿者等服务力量,加强团队协作,更好维护农民工和残疾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们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目标要求和考核标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虽设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但有的功能虚置、除了法律援助人员,其他业务人员进驻率不高,所提供的服务仍以法律援助为主,未能体现公共法律服务应有的职能要求。
二是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发挥作用有限。受制度和实务多种因素的制约,尚存在律师介入难、提供服务有限等问题。
三是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年来,全市法律援助办案总量和质量屡创新高,但少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能得到群众认可,承办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是与各协作单位的工作衔接有待加强。公、检、法、人社、工会、妇联、残联等工作站虽然明确了联络员,但均是兼职,受制于本单位繁重的工作,对法律援助工作参与不多,沟通联系次数较少,有些单位和部门领导对法援工作了解不够、重视不够。
五是信息化在法援管理工作中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具体原因有三方面:一是长期以来,“重服务,轻管理”的观念直接导致了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对信息化助推法援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社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认为只要办好法援案件,服务好当事人便完成任务,且对网上录入业务不熟、主动性不强。三是现有法律援助内网系统之间经常衔接不畅,流程设置不科学,存在法援系统与律师系统、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系统之间没有有效整合,造成法律援助信息化难以达到便捷高效。
六是经费保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中央、省拨付的和地方配套的法援工作资金有限,况且一直强调办案补贴占比率不能太低,所以没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宣传培训等方面,必要的工作经费缺乏。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按照“规范运作,提高质量,抓好基础,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更好维护城乡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精心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出台《2019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及办案任务分解通知,完成省厅下达的2019年安庆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办案目标任务。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落实人员进驻,规范工作流程,关注群众体验,推进规范化建设,重点是市、县两级实体平台。
3、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重点是乡镇(街道)工作站和村(居)联系点。
4、加强两个品牌建设: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和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
5、加强一团一队建设: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辩护团)、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服务队。
6、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质量监管改革。从受援人满意度、法官认可度、案件胜诉率、挽损数额、法律文书质量、便民服务建设角度,以及通过第三方评估的方法,对法律援助质量进行评估、检测。继续加大案件旁听庭审活动的开展力度,做好案件回访工作、开展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及时整改、及时反馈,激发承办人员积极性的同时,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7、以贯彻落实新刑诉法为契机,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进一步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畅通申请渠道,公开刑事法律援助条件、申请程序及联系方式,实现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法律援助案件信息共享。
8、严格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提高法律援助经费支出的结构,做到经费合规全额支出。
9、实施法律扶贫,推进法律援助助力脱贫攻坚。
10、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和信息工作,做好法律援助信息、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宣传渠道,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