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受援人盛某某将一面写着“打赢官司 匡扶正义 为民讨薪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给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的法律援助表达谢意。
盛某某通过劳务派遣在原用工单位工作十余年,用工单位因体制改革,对部分员工进行转岗辞退处理,盛某某因此被辞退。盛某某提起劳动仲裁,裁决没有达到预期结果。为此,盛某某来到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诉讼阶段的法律援助,最终法院判决原用工单位七日内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报酬、岗位工资合计20289.52元,退还押金500元。
盛某某感慨地说:“法律援助使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支持,承办律师代理案件专业敬业,虽然是公益服务,却尽到了百分努力,让我感到特别温暖。”听着当事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肯定,接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很感动,得到群众的肯定和支持是法律援助中心前进的动力和源泉,在今后的工作中,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服务,更好的维护受援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