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潜山市司法局按照“以考核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保障”的工作思路,紧盯目标任务,瞄准短板弱项,做好规定动作,擦亮特色亮点,深化便民利民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截止2018年10月底,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699件,其中刑事案件298件,民事案件371件,提前超额完成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年目标任务。
一是聚焦绩效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汲取2017年度全市第三方绩效评价的经验和教训,根据2017年度考核中反馈的问题,逐项认真整改,同时,对照年度目标,严格按照度考核标准,认真制定了2018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逐级压实责任,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印制了《法律援助温馨提示卡》3000张,由办案人员发放给受援人;确保省、市民生办将委托的民调中心通过电话(12340)进行的社情民意调查,取得较好的效果,编印了《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将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政策、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名册汇编成册,发至村级联络员,使之从事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人员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二是聚焦业务监管,提升办案质量。围绕办案、结案、经费使用和补贴发放指标,以信息化应用推进标准化办案,序时推进法援民生工程实施;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承办人员职能划分和办理时限,进一步优化收案、归档登记簿统计项目,强化统计数据分析;深化法律援助质量监管改革。从受援人满意度、法官认可度、案件胜诉率、挽损数额、法律文书质量、便民服务建设角度,加强监管,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三是聚焦经费保障,建立动态机制。修订《潜山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调整法律援助经费的支出结构,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健全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经费管理,确保法律援助经费合规使用。
四是聚焦值班律师工作,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全年召开二次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改变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相对落后的局面。
五是严格规范操作,确保案件质量。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管理质量标准》和《安徽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安徽省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安徽省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安徽省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安徽省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的要求,规范接待咨询,规范操作规程,热情接待每一个当事人,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杜绝投诉现象的发生,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切实把法律援助便民惠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