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司法厅关于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安庆市司法局委托安徽誉诚司法鉴定中心、安徽益勤律师事务所依据《安庆市2017年民生工程考核评价办法》、《安庆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评分标准》等考核标准,于2017年12月6日至18日对安庆市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安徽益勤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归档的2017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进行了随机抽查。此次一共抽取了15份卷宗,其中刑事案件卷宗5份,民事案件卷宗6份,劳动仲裁案件卷宗3份,公证案件卷宗1分。检查完毕后,承办律师按要求填写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检查情况登记表》,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司法局领导进行了反馈。从总体情况来看,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于案件办理质量的管控十分严格,所抽查的15件案件办理效果很好,承办人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卷宗的归档也相当规范,总体质量相较于2016年有了大幅度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安徽誉诚司法鉴定中心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财务管理等其他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二、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案件质量方面
1、案件的立案受理方面。部分案件的指派程序不完善,代为申请法律援助的代理人未提供受委托的相关证明。
2、案件办理方面。部分承办人员办理案件所应完成的基本工作缺少相应的材料证明,主要体现在:(1)部分刑事案件中缺少阅卷笔录、庭审笔录。承办人在会见受援人时,对受援人的诉讼权利告知不充分。部分刑事案件主要是刑事侦查、审查起诉案件中,承办人未向办案机关就受援人的定罪量刑方面出具法律意见。(2)部分民事案件卷宗中,承办人对受援人的诉讼权利和法律风险告知不充分。
3、卷宗材料归档方面。部分卷宗材料的归档顺序没有依据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要求,存在部分材料位置提前或缺失。
(二)财务管理方面。各地财务管理制度较为规范,但存在没有按规定进行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等工作,部分地区对可纳入法律援助经费开支项目规定不清楚,导致费用使用不合规。
三、整改措施
(一)案件质量方面。1、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均严格按规定操作案件审批流程,使用统一印刷的法律援助审批表。
2、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承办人提交的案卷加强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改正,对承办人提交的案件证据材料应当进行审查是否齐全完备。
(二)财务管理方面。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在2018年工作中均严格了财务管理制度,对经费支出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
安庆市司法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