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汪*,宜秀区白泽湖乡村民。我年过六十,家里的儿子、女儿都已先后成家,不在一起,我和老伴儿两个人生活。我平日里在家里种种菜养养猪,和老伴儿也能安然度日。但是2017年10月11日发生的一场意外,打破了我平静的生活。
2017年10月11日下午,我骑着三轮车到城里市场卖菜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受了伤。后被救护车紧急送到安庆石化医院救治。我全身多处受伤,并被撞脑震荡。我在医院住院19天,医疗费花去了一万多元。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是负全部责任的,我找他要求赔偿,但是他根本不理我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出院的时候,医生还出了医嘱意见,根据我的身体状况,建议我要在家休息三个月,加强营养,避免劳累。我本来和老伴儿靠种菜养猪还能维持我俩的生活,但是我受伤之后,也不能做力气活,加上我被撞伤治疗后引发了一些其他的毛病,买药也成了日常一笔大开销。我家生活越发困难了。2018年1月10日,我听家边邻居说有一个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是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我立即打电话给女儿,让她带我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看有没有办法能让我获得赔偿。
我将在家里和女儿一起整理出来的材料交给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看,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们,让我们坐下和我们谈论。随即工作人员把我们的材料拿给主任审批,主任审批后马上通过并决定办理我的案件。承办律师先告诉我其他需要搜集补充的材料,考虑到我已过退休年龄,按照一般规定,主张误工费是难以获得支持的。但我受伤之前一直在农村种菜养殖。因此,承办律师让回居委会开一份证明,证明我是一直从事农业生产的,依据法律规定,便可以按照农林牧渔行业的标准来算误工费用。后承办律师为拟好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定在3月12日开庭。
开庭当天,承办律师陪同我前往法庭。法庭上,承办律师为我据理力争,全力辩论。法官最后询问我跟被告是否愿意调解。我跟被告表示同意调解。除了医疗费,只有误工费损失较多,被告表示愿意赔偿我26500元,并在十天内直接打到我银行卡里。几天后,我如愿拿到了全部的赔偿款,实现了我的权益。
我特别得感谢承办律师,无偿为我进行诉讼、代理,让我这样不懂法律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维权的老人得到了救济,最终维护了我的权益,让我获得赔偿。感谢政府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是我们老百姓的“暖民心”工程!(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村民汪*口述,张梦颖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