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督,提高案件援助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律师的办案执业行为。7月2日上午9点,怀宁县司法局通过与县人民法院协调,由县法援中心安排专业人员,对经法援中心指派提供刑事辩护的外国人武某、隆某诈骗案进行了庭审旁听。
庭审中重点围绕援助律师的庭前准备、庭审表现、旁听人员整体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记录,以达到对援助律师办案进行监督和评估的目的。旁听人员一致认为,承办人围绕该案件争议焦点,提出了较为充分、详实和具有说服力的辩护意见,对使用证据和引用法律依据适当、准确,说理透彻,逻辑性强。
通过庭审旁听形式促进学习交流,对今后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办案能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效果明显,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援助责任意识,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