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开展,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6月29日,潜山县司法局举办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培训会,全县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怀德出席会议并讲话。
培训会主要围绕上级法律援助工作精神、基层站点规范建设、工作任务与要求、法律援助宣传及档案整理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讲授。各工作站的人员认真听讲,仔细记录,效果明显。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知道了“应该干什么、怎么干”,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理清思路,结合本单位、本乡镇村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力争应援尽援,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要大力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要切实贯彻落实《安徽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联系点管理,按照“分步骤实施、高标准起步”原则,落实“四有”(有人员、有制度、有公示栏、有工作台账)要求,今年要在16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50个村(居)联系点,严格按照省厅规范要求,统一制做标牌标识,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达到标识统一、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顺畅、高效便民的要求;三要搞好业务培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 律援助的知晓率;四要统筹安排,搞好结合。要把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与乡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结合起来,完善乡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将指导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法律顾问的一重要工作内容,硬性考核指标,明确要求乡镇、村(居)法律顾问要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村(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原则上顾问单位发生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律顾问负责办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及时获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