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安庆市法律援助机构严把“五关”,加强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情况监督,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受援人满意度。
一是认真审查,严把申请关。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以及公检法等部门通知辩护的材料,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立即为其办理申请手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完善服务方式。主动给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患有重大疾病或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2018年以来,在全市推行全域通办服务机制,畅通申请渠道,让群众少跑路。
二是因案选员,严把指派关。案件指派实行“点援”与“非点援”相结合原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据律师业务专长、执业水平和办案质量来指派案件承办人员,确保指派人员专业对口,保障受援人利益最大化。全市已组建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团律师327名,全市11家法律援助中心将律师名单上墙公示。
三是建立机制,严把承办关。通过督促承办人及时阅卷、及时会见(约见)等全方位跟踪律师办案过程。充分运用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庭审旁听等措施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案件承办的进行监督, 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案情会商汇报制度,推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同时,还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和学习,提升法援律师办案水平。
四是认真审核,严把结案关。承办人接收到所承办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后15天内,将办案材料在律师系统上传申请结案,中心工作人员在法援系统对承办人申请结案材料进行审查,对照不同阶段要求进行审核,结案申请通过后,承办人按规定向法援中心提交结案归档材料。法援中心对案件质量实行“双重”审核制度,所有法援案件卷宗由业务骨干从形式、内容初审把关,再由法援中心主任负责终审把关,实行双重审核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卷宗一律打回,限定时间整改。严格按照要求审查卷宗内容,确保案件质量符合标准。
五是及时评价,严把回访关。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对已结案的法援案件受援人进行逐案回访评价,主要采取司法所工作人员上门走访和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一人一回访、一人一登记,尽职尽责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安庆市法律援助机构将受援人的回访评价作为衡量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之一,与承办人员发放补贴、评优评先进行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