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司法局聚焦残疾群体的急难愁盼,充分运用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实事,为助残惠残推进有力举措。
一是营造扶残助残法治氛围。潜山市司法局支持市域内各律所把精锐法律服务力量投入到残疾人维权中,联合潜山市残联制作盲文法援知识宣传手册,鼓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好特殊人群法律维权的“助听器”。
二是实施“三门三即”工作法。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行动困难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开通“专门”通道,并定期“回门”征询群众满意度。并以“帮助申请、当即受理、当即审批、当即指派”这“三个当即”为基础,对于有特殊需求的残疾人群众还做到了“当天约见、当天上门、当天取证”,用高效率、快节奏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实现残疾人享受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
三是疏导与援助相结合。在实践中,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积极与残疾人进行正向沟通,让受援残疾人拥有乐观、健康的诉讼意识,做到“案了结,心结解”。
四是抓实抓细涉残法援案件质量。多角度进行残疾人案件考评,潜山市司法局在对残疾人案件考评时,不但关注案件质量,更加看重在整个案件办理全过程中工作人员的温情服务,鼓励工作人员考虑残疾人本人、家庭以及会产生的社会效益等各方面,去努力寻求法律援助的“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