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2023年7月12日,宿松县司法局组织人员到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对杨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开展庭审旁听活动。
庭审现场,旁听人员重点查看承办律师的出庭形象、庭审举止、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效果等方面情况,并进行公正客观的综合评价。在法庭辩论阶段,承办律师从受援人悔罪态度、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提出了依法从轻判决的辩护意见。从此次庭审旁听情况看,一是承办律师准备充足、认真履职。承办律师能准确把握案情,认真做好庭审记录,详细发表辩护意见,积极维护受援人权益。二是法庭庭审程序规范,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法庭有序组织举证、质证,承办律师的辩护权得到了充分保障。
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活动,有助于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强化案件承办人的责任意识。下一步,宿松县司法局将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并结合回访受援人、案卷质量评查等工作,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张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