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结一起十余年的赡养纠纷案,助九旬老人成功维权。
年已九旬的李老,共生育5个儿子(次子于2015年去世、四子从小过继他人),从2012年开始,因赡养问题及老人承包田地山场被高速路征用问题,老人的儿子之间发生矛盾,当地镇村工作人员先后出面调解20余次,主要因征地款问题达不成协议。2013年3月,李老申请法律援助,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当地法律工作者代李老向岳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多次多方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李老随大儿子一起生活,其他几个儿子每人每年负担2000元赡养费。
2019年10月份开始,李老因当时生活还能够自理,加上其他因素,自己搬出去到大儿子家临时用房内单独生活。
2022年开始,李老因年岁已高,健康状况越来越差,生活难以自理,无法单独生活。其三儿子便到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代李老申请法律援助。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非常重视,上门了解情况,询问老人的想法,现场受理了该起赡养纠纷案件。为方便上门服务,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李老所在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承办此案。
承办人接受指派和李老的委托后,详细了解案情,询问老人的真实诉求,告知解决的办法和可能判决或调解的结果,并根据李老的诉求,起草民事诉状递交法院,于3月7日立了诉前调解案件,3月22日,承办人和承办法官、诉前调解员到李老所在村委会进行了诉前调解,并邀请了李老家族人员、当地村委会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调解旁听,由于李老的几个儿子在赡养方式上意见不统一,调解未果。
因调解不成,法院于4月4日立了民初案件,庭前法援承办代理人向李老人提出了几种赡养方式,并根据前期诉前调解阶段所掌握的情况,向李老进行了认真分析,但庭审中,承办法官调解时,几位被告仍然达不成一致意见,法庭决定庭后如调解不成择日宣判。
法援承办人在庭后利用与其几位儿子较熟的优势,分别做工作,初步达成了李老由几个儿子家轮流赡养的方案,并经所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用调解方式结案,同时李老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经过协商,李老按月轮流到三个儿子家生活,生病住院除医疗保险报销外,由三个儿子分担,大病需要护理照顾,三个儿子轮流护理,并按协议内容从大儿子开始,将李老领回家中赡养。
关爱老人,修复亲情,一场持续十几年的赡养纠纷,援助律师和承办法官凭着爱心,耐心、公心、结合情理法,倾心调解,终于让耄耋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