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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

宿松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23-03-08  |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期待,推动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宿松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统一规范文书格式样本。按照司法部统一印发的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和省厅有关工作要求,对照《安庆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安庆市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指标要求,对会见笔录、阅卷笔录、谈话笔录、风险告知书等案件文书格式进行统一,明确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时立卷材料的种类、排列顺序、档案装订、审查、移交、保管等,从源头上规范案件形式要件,使法律援助案卷材料能够客观、真实反映法律援助的过程和效果。

  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各法律服务机构指定一名人员作为联络员,主要负责督促本所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及时收案、结案,督促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结案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案卷提交县法律援助中心,协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做好其他与法律援助业务有关的事项,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法律咨询、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结案归档等各个工作流程。

  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由业务骨干对法律援助服务形式、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要求、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标准等内容进行讲解,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邀请资深律师开展办案技能培训,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技巧和经验进行分享,丰富法律援助人员的办案经验,提升“实战”能力;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开展业务大讨论,围绕案件(尤其是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心得体会进行交流,提出办理过程中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问题。

  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制定《宿松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管制度》,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各环节监管。对法律服务机构案件质量情况实行月通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案件质量情况实行季度通报。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回访机制、受援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运行。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法律援助投诉查处机制,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大厅窗口醒目位置悬挂法律援助须知、聘用律师值班制度、聘用律师点援制公示栏、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法律援助投诉处理机制,公开办事流程、投诉地址、投诉(传真)电话、网上举报投诉信箱,方便社会监督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

  加强经费使用管理。适时组织人员对法律援助专项经费进行集中自查,通过自查,修订完善《宿松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严格按照安庆市司法局相关要求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各法律服务机构联络员督促本所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于案件结案后30日内提交卷宗审查并领取办案补贴。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县法律援助中心、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结合乡村振兴,持续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建设,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及其他与困难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申请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努力在全县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张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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