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全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典型管理举措评选活动,评选出20项(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典型管理举措,并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安庆市共有4项(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典型管理举措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典型管理举措。
此次我市入选的4项(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典型管理举措具有示范性、可推广性,充分体现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法》各项规定,妥善解决法律援助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方位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
省司法厅在通报中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为民办实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有为,认真学习研究典型管理举措的理念思路和经验做法,不断总结、提炼、深化、应用典型管理举措,切实汲取典型管理举措当中有益成分,着力在党建工作、案件办理、质量控制、机制创新、制度建设、经费使用、信息化应用、服务规范、日常管理等方面打造品牌,树立标杆,进一步谱写我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