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徐某某,岳西县石关乡人。我的父亲一直受聘于玉禾田公司,负责105国道沿途的卫生打扫和垃圾捡拾。去年6月的一个早晨,正在工作的父亲骑着三轮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还没来得及救治就离我们而去。因县交管大队判定父亲承担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所以父亲的死亡只有保险公司赔付的一点丧葬费。在处理好父亲的后事之后,我越想越生气,父亲明明是在上班时间发生意外的,骑的也是玉禾田公司配备的用于工作的三轮车。在父亲不幸身亡后,玉禾田公司不仅没来悼念,也没有人来了解情况,就这样置身事外。
带着一腔怒气,我来到玉禾田公司,要求他们对父亲的死负责,并给予赔偿。玉禾田公司多番推脱,不愿意赔偿,这使得我更加气愤,在公司大吵大闹了几次。那段时间,我每天就在他们办公场所坐着,扰乱他们正常办公。我知道自己的行为很无赖,但是我不能让父亲就这么死去,他是死在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我只想要一个说法。在多番交涉无果后,村干部找到我:你不要再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去大闹人家公司,你想要为你父亲维权,也要通过合法的途径,你去乡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用正规手段去索要赔偿。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我来到乡司法所,接待我的法律工作者问清相关情况后,让我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天就指派律师帮我维权。第二天,法援律师带着我和申请工伤认定的有关材料来到了县人社局。
9月份,人社局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我父亲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依法认定为工伤。有了这份工伤认定书,我多了几分底气,在法援律师的陪同下,又一次来到玉禾田公司,他们看到认定书后,只让我回来等消息,公司需要开会研究。
等了半年还没有动静,期间我也去玉禾田公司询问进展,并且了解该公司并未给我父亲购买工伤保险。我再一次找到法援律师,希望他能再帮帮我,如果玉禾田公司再不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我将通过诉讼手段来为父亲讨回公道。法援律师告诉我:这种工伤赔偿官司时间长,诉讼并不是最好的方法,既然是劳务纠纷,我们先申请仲裁吧。
随后,我们到岳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会在取证了解后认为:交通事故产生的工亡事实予以认可,且玉禾田公司未给我父亲购买工伤保险,而聘用合同中明确注明了需给受聘人员购买工伤、意外等保险,该公司严重违反了合同内容。最后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下,玉禾田公司对父亲的死亡支付丧葬费21309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76680元,合计一次性支付赔偿897987元。
历经长达8个多月的维权,父亲工亡事故终于告一段落,我也得到了相应的赔偿。在这件事上,我非常感谢法援律师,更加感恩于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如果没有这项民生工程,我的维权之路会更加艰辛;如果没有法律援助,以我刁蛮的方法可能会让我走上违法之路;如果没有法律缓助政策给我指明正规途径维权,没有法援律师的专业法律知识帮我斡旋,我可能得不到赔偿。父亲工亡事故的成功维权,是法律缓助民生工程帮助我们老百姓理性维权的“典范”。(受援人口述,岳西县法援中心和乡民生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