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某某,家住望江县某镇某村,今年79岁。我与妻子共养育两儿一女,三子女成家立业后搬离出去,独留我们老两口居住在老宅之中,这一住便是十多年。最近几年,我们老夫妻年纪越来越大,身体也不好,我还患有好几种病,无力支付长期的医疗费用,且我们早已丧失劳动能力,失去了经济来源,而我们三子女对我们夫妇不管不问。
2021年11月4日我和老伴在当地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引导下,来到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查看了我的相关材料,当即受理了我们老夫妻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安徽雷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2021年11月8日前往我们镇派出所和村民委员会等地调查取证,后到我们家与我们见面后,了解到我们夫妻的具体情况后,告知了我们案件办理的相关细节问题和我们权利义务、诉讼风险等,之后整理好所有起诉材料和相关证据,经过我们夫妇同意后,到望江县人民法院申请起诉立案。
11月19日上午,望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法院采纳了廖律师的意见,判决我的每个子女每月支付我们每个老人417.5元,直至我们夫妇百年之后,而我的子女通过这次法院判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庭审后就向我们夫妻道歉,并承诺会好好照顾我们。
我真诚的感谢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让我们老夫妻不用担心今后的生活了,还是国家的政策好啊,我们不花一分钱就解决了我们的养老问题。(陈某某口述 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