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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新闻

安庆市2021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1-12-28  |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安庆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质量与效果,保障困难群体安居乐业,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安庆市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2021年度全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12月上中旬,市局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合肥中徽会计师事务所,根据2021年度《安庆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绩效评价指标》和《绩效评价考核验收工作通知》的要求,对县(市、区)司法局2021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行绩效评价。

  第三方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从项目投入、过程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四方面,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综合分析和专家评判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市、区)法律援助服务设施、标识标牌、工作场地、宣传阵地、品牌建设、工作台账、法援律师值班情况及法援中心档案室建设、信息化应用、专项资金使用、法援业务及卷宗档案资料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

  根据验收工作通知,因疫情防控形势,不现场查看公安看守所、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资料,在法援中心现场查看在公安看守所、法院、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情况。

  根据验收工作通知,因疫情防控形势,不现场查看乡镇(街道)工作站和村(居)联系点,在法援中心现场抽查一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抽查到的工作站提供的资料,查看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的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县(市、区)进行绩效评价验收,填写绩效评价信息调查表,由被考核单位、监督单位签字。

  由市局提供的主流媒体、党网、工作信息、案例库案例采用情况抽调专门人员,依据《安庆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案例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对县(市、区)司法局报送的2021年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网站所采用信息、新闻稿件、视频资料,以及司法部案例库案例、典型案例采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在安庆法律援助工作QQ群进行多次公示后,12月17日市局以文件形式在内外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结果提交给第三方汇总。

  社会满意度分值直接运用安庆市民生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安庆调查队关于《2021年安庆市民生工程社会公众评价调查》之数据提交给第三方汇总。

  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和十佳优秀案例评选情况,直接运用2021年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质量评查和2021年度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十佳优秀案例评选结果的分值,提交给第三方汇总。

  第三方绩效评价分值和市局提供的分值合成之后,最后形成县(市、区)的绩效评价最终得分。全市县(市、区)项目绩效评价考评算术平均得分为95.9999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县(市、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投入

过程

产出

效果

总得分

岳西县

13

37.6

33.442

12.725

96.767

宜秀区

13

37.6

33.86

12.92

97.38

太湖县

13

37.9

33.54

12.2567

96.6967

迎江区

13

35.66

32.73

12.2317

93.6217

潜山市

13

36.4

33.78

12.24

95.42

大观区

13

37.6

33.603

12.6367

96.8397

望江县

13

37.3

33.914

12.7367

96.9507

怀宁县

13

37.1

33.198

12.54

95.838

桐城市

13

35.8

33.475

12.21

94.485

宿松县

未纳入市民生工程考核范围,此次不作考核。

平均分

13

36.9956

33.5047

12.4996

95.999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化应用仍存一定差距

  评价期间对各地随机抽取当年度归档的卷宗10份进行比较,均存在不符合规定现象,如系统审批时间与卷宗审批时间不一致,系统结案时间与卷宗结案时间不一致;个别法援中心咨询内容录入不完整等现象。信息化应用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部分地方工作站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联络员、明白人管理需进一步提升。评价中根据提供的联络员明白人联系方式随机调查,个别地方被调查人表述不是联络员明白人。二是咨询录入系统不规范。评价对抽查的乡镇工作站管理系统随机查看,少部分地方系统咨询内容登记不完整,少部分地方咨询登记与纸质台账不同步。

  (三)档案管理有瑕疵

  评价现场对各地卷宗抽查10份,部分地方存在卷宗封面无档案员章、卷内材料先后顺序不正确、卷宗填写不规范等现象。

  (四)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市局案件质量评查结果通报看,有1个地方参加案件质量评查,良好及以上等次仅达60%,另1个地方参加案件质量评查,良好及以上等次仅达40%,案件质量尚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改进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

  系统内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是上级部门分析决策的依据。针对评价发现超过规定时间录入信息系统的现象,建议强化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及案件承办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强化工作的严谨性,及时、规范将信息录入系统,避免系统录入超过规定时间及录入不规范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工作站和联系点管理

  一是要保持工作站点联系方式畅通。各乡镇(街道)和村(居)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联络员明白人,是基层法律援助事务工作的中坚力量,是保障“应援尽援”最后一公里通畅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保持联系方式的通畅尤为重要,建议进一步强化联络员明白人管理,对联络员明白人的联系方式,要及时准确上报并公布。二是强化乡镇(街道)工作站信息系统登记,对办理的各项法援事项,按要求及时、规范进行登记,避免集中录入、录入不完整等现象。

  (三)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建议定期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庆市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的规定,对业务资料及时整理立卷归档,案内材料顺序、卷宗归档目录、阅卷笔录、会见(约见)笔录、《法律援助结案报告表》等进一步规范,要求各承办人严格按照制定的卷宗目录立卷归档,促进承办人员在档案管理工作上做实、做细。

  (四)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

  针对市局案件质量评查结果通报的少数地方存在案件质量不高现象,建议严格按照《安庆市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执行案件承办全流程,从案内材料、约见、阅卷、调查取证、提出代理(辩护)意见、参加庭审活动、报告等案件办理全环节认真执行,强化法援案件事中、事后质量监管,倒逼办案质量的提升,提高受援人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案件承办人的综合素质,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和规范管理培训,加强案例编写培训工作,加大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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