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潜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
此次评查,依据司法部《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司通〔2014〕76号)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管理质量标准(试行)〉等七个文件的通知》(皖司通〔2016〕5号)和安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确定案件质量评估标准。
评查案卷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中随机抽取(各律师事务所2本,民事、刑事案卷各1本),各律师事务所推选资深律师2名,对其他所的案卷逐一进行百分制同行评估打分,并写明扣分理由。市司法局将组织专人对所有案卷得分进行整理汇总,并对同行评估结果予以书面通报,以期达到有效提高法律援助机构及案件承办人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