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施小东(化名),今年15岁,是一名初中生。我的爸爸妈妈于2010年协议离婚,婚后我一直跟随妈妈生活,后来爸爸组建了新的家庭。离婚后的前两年爸爸还能每年给我一点抚养费,可是自从爸爸组建新的家庭后就没再管过我的生活和学习了。这么多年妈妈一个人边打工边照顾我,近两年妈妈的身体越来越差,慢慢长大的我也渐渐了解到妈妈的艰辛。看着日夜操劳的妈妈,我的内心十分不是滋味。我跟妈妈商量,想找爸爸要点抚养费。可是爸爸组建新家庭后又有了两个孩子,他总是以负担太大为理由拒绝我们。每次去讨要抚养费都是吃闭门羹。我和妈妈无可奈何,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有一次学校开展法律援助宣讲活动,在活动上我了解到像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让法律来督促爸爸完成他的义务。我非常高兴地跑回家跟妈妈说了,妈妈也很开心。我们拨打了宣传册上提供的电话,询问了需要带些什么材料。准备好材料后我和妈妈来到了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向他们说明了情况。这里的工作人员很热心地接待了我们,在审查了材料后当即受理了我们的案件,并让我们保持通讯畅通。
第二天我们就接到一位律师的电话,她向我们详细了解了案情和我们的诉求。很快律师就拟好了诉状,我们签字后就到法院立案了。在法院和律师的教育、调解下,我爸爸终于知道自己做错了,他答应每个月支付我1000块钱抚养费,一直到我能独立生活。得到这样的结果,我和妈妈都非常开心。终于不用为每个月的生活费发愁了,妈妈可以轻松一点了。
感谢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我和妈妈的帮助,感谢法律援助政策,这是我和妈妈第一次通过法律来维权,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今后一定好好学习,长大了帮助像我们一样的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