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何某某,是怀宁县凉亭乡的村民,平时在家务农,农闲时和同村妇女一起在荷花基地打工,这项工作虽然挺辛苦的,但是收入还不错,所以我们工作时都是尽心心力,想着打工赚点钱贴补家用,但劳务结束后老板编造各种理由拖欠我们工资。我们这些妇女不懂法律,一分钱没花却能要回来自己的血汗钱,这都要感谢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好政策。
2020年,我和同村的妇女10个人在凉亭荷花基地打工,工资150元一天,不包吃喝,我们起早贪黑,每天都在荷花田里除草,有时候一天下来腰都直不起来,但想想打工结束后的工资就都坚持了下来,但哪知道劳务结束后,老板龚某不是手机关机,就是说暂时没钱发,我们多次向龚某索要工资,龚某都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拖欠的工资。随后龚某更是玩起了“躲猫猫”,后来还因为这件事打电话报了警,但派出所也无法处理此事,“难道咱们的血汗钱就这样泡汤了?”我们心有不甘。
眼看我们的血汗钱没有办法拿到,就在我们走投无路之际,村里帮我联系了司法所,我来到司法所咨询,乡司法所朱所长很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向我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朱所长核实情况后,考虑到我们是农民工,对方拖欠的又是我们辛苦劳作的工资,便当场帮助我们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指导我们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经过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当即指派凉亭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免费帮我们追讨工资。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终于查找到龚某住处,法院将龚某从外地带回,案件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在法律的威慑下,龚某给付了拖欠的工资。
看着拿到手的工资,我流下了激动的泪水,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通过申请法律援助来维权,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感谢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这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法律援助让我们有了值得信赖的维权使者,让公平正义不再遥远,当我受到不公平对待时,他就会站出来保护我们,使我们的权益得到维护,为我们弱势群体撑起了一把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