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汪某力,今年59岁,潜山市余井镇人。我之前在安庆某水电公司上班,收入不高,但足够维持家庭生活。2019年11月5日受公司安排在岳西县某小区地下车库安装电缆桥架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致左肩锁关节脱位、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经医院治疗后仍然有残疾,已经不能像以前一样从事较重的体力劳动了。治疗和休养的几个月,我没有一分钱收入,日子过得捉襟见肘,我决定找公司谈赔偿事宜,可是公司领导态度比较强硬,经过多番交涉只愿意赔付我的医疗费。
百般无奈的我想到了在一次民生工程宣传中了解到的法律援助政策,当时听工作人员说法律援助是帮弱势群体维权的,于是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看看这里是不是真的能帮我维权。听了我的陈述后,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如果对方拒不赔偿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进行劳动仲裁,但是应当先到人社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然后根据结果计算赔偿数额。在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我顺利地拿到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和《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拿到这两份材料后我再次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法援中心当即受理了我的案件,并指派了律师。
承办律师接收案件后很快联系了我,经过沟通后写好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并及时到劳动仲裁院立案。在开庭过程中,承办律师为我据理力争。不久后,我收到了劳动仲裁院的《仲裁裁决书》,裁决公司一次性支付我工伤保险待遇143931元。
拿到裁决书我非常激动,没想到自己不花一分钱请的律师也能帮我争取这么多的赔偿,真的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感谢他们为我讨回了公道,同时也感谢政府出台了法律援助这样的民生工程政策,让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不受欺负! (受援人口述,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