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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质量评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8  |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司法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局决定在619日-20日组织开展2021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方法
依据《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管理质量标准(试行)》《安庆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和《安庆市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等规定要求,确定案件质量评查指标,抽调司法部评估专家律师、社会律师、法援律师组成评查组,对202012月1日至20215月30日内已办结案卷逐一进行百分制评查打分。
二、分值设定
此次评查设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
三、案卷抽取
评查的案卷,从全市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202012月1日至20215月30日办结并归档的法律援助案卷中抽取。每个中心各选取5份案卷,其中民事案卷2份,刑事案卷3份。评查案卷2021618早晨从安徽省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见附件)。
四、案卷报送
2021618上午9:00发布评查通知被抽取的5份案卷由各县(市、区)司法局派专人,在下列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在2021618上午10:00前送到市中心,怀宁县2021618上午10:30前送到市中心,桐城市、潜山市、望江县2021618上午11:00前送到市中心,岳西县、太湖县2021618上午11:30前送到市中心对延时送达案卷的,在最终分值中扣1分,延时不得超规定送达时间30分钟,如超出规定送达时间30分钟的按不合格确定案卷等次
五、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县(市、区)司法局应按照时间和要求报送纸质案件卷宗。市局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查打分。对不参加的,将按零分处置。评查结果将纳入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年度考核。
 
附件:2021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卷评查抽取情况一览表
 
 
安庆市司法局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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