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范某某,今年73岁,家住望江县长岭镇,我是我们村民组的组长。2017年3月20日,我代表我们组村民与陈某某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合同约定将流转耕地70亩交给陈某某发展农林种植业,承包金前五年每年每亩人民币270元,后五年每年每亩人民币300元。然而,合同签订后,陈某某仅仅支付了2年承包款,陈某某长期占用使用我们的耕地,目前尚拖欠2019年、2020年土地承包价款37260元,我们多次向其催讨,他都借故推脱拒不付清。
在村干部的建议下,我们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们,并查看了我们的材料,告知我们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于我们组很多人已外出务工,在跟他们同意下,我代表我们组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安徽雷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秀良为我们提供援助。张律师接收指派后,与我们进行了面对面交谈,并查看了相关证据材料,还到我们村去调查了情况,了解了我们的想法后,将民事起诉状写好,帮我们到法院立了案。2021年3月15日,法院主持了庭前调解,在调解中,张律师为我们进行了据理力争,最终对方同意一次性付清我们村民组2019年到2021年三年度的承包款56700元,后期承包款按照合同约定每亩300元/年,每年合计21000元付给我们小组。至此,我们的诉求圆满的解决了。
土地是我们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特别是对我们这些六七十岁的老人来说,土地就是我们的命根子。这次政府帮我们解决了土地流转的纠纷,让我们深深感觉到法援民生工程是我们老百姓的靠山,是我们强大的后援!(范某某口述,望江县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