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黄某某,女,今年66岁,家住大观区尚城花园南苑,育有一儿一女,孩子均已成年。原本退休在家的我拥有幸福的晚年生活,孩子们勤奋懂事,邻居们都很羡慕我有这么好的福气。可是自从我家房子拆迁,给了儿子和女儿各两套房子后,幸福的生活就突然被打破了,儿子程某因为拆迁渐渐产生了惰性,工作也开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后来索性辞掉了工作,整天待在家里。没有了工作自然就没有收入来源,儿子程某便打起了我们老人的主意,不仅不照顾我,还经常向我索要钱财,刚开始我一直忍气吞声,想着毕竟是自己的孩子,我能帮衬上的就多帮衬点。可是我已经这么大岁数了,没有什么收入,每月仅靠退休金生活,我只能平时省吃俭用把辛苦积攒的一点钱给他。可是后来他越来越过分,索要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甚至扬言不给钱就动手打我。我也和他好好商量过,但是他竟然变本加厉,只要我不满足他的要求就对我拳打脚踢。我曾多次报警,却一直被儿子程某说这是家事,民警无权过问,周边邻居和社区工作人员也经常来我家跟儿子好言相劝,但儿子置之不理,我苦不堪言,只能默默忍受。
2021年1月13日,我经派出所介绍来到了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大观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我,耐心地了解我的具体情况,并询问我是否需要要求儿子支付我赡养费,我拒绝了,我只希望儿子程某可以不再动手打我,我们一家人还可以和和睦睦地生活在一起。针对我的实际情况,大观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认为申请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我目前最需要的,于是征求了我本人意愿之后,工作人员立即与当天的值班律师进行对接,由值班律师为我代书《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并得到支持。他们耐心细致的工作让我深受感动,也让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的我看到了希望。
作为一名法律援助的受益者,我深深感受到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为我们老百姓带来的帮助,深深感知到法律援助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它像是一个“法律保护伞”让我不再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大观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更像是一束阳光照在我的心上,让我终于恢复了以往的生活。
(受援人黄某某口述,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潘思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