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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

【基层话民生】年老多病拒赡养,法律援助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1-02-04  |  访问次数:

  我叫檀某某,望江县高士镇人,今年77岁,老伴钱某某今年67岁,我们共生育子女四人,现四子女均已成家立业,独立居住生活。我患有严重的腰椎疾病,老伴也已年老体衰,身患食管癌,生活没有来源,无赡养保障。子女间就我们的赡养与医疗费用等问题更是互相推诿,多次请求村两委出面协调未果。

  在万般无奈下,我于2020年8月31日在村委会干部的带领下到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案情后,告诉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并当场指派安徽雷城律师事务所柯先群律师为我们夫妻提供法律援助。

  承办律师接到指派后立即到我的家乡调查取证,了解相关情况。并通过电话与四个子女进行协调,通过承办律师的多次沟通,我的长女檀某凤,次女檀某云都表示愿意给付赡养费并愿意分摊老伴的医疗费用和照顾老伴的生活起居,但儿子檀某松以我们对各子女并非一视同仁的看待为由拒不愿意给付赡养费,也不愿意分摊老伴的医疗费用和照顾生活起居。无奈之下,承办律师只能为我们书写了诉状,并代为提起诉讼。

  2020年9月11日望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承办律师提出赡养老人系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年老体衰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应当承担必要的赡养费用。并提出四子女每人每年给付1500元的赡养费,应予以支持。老伴生病期间的生活起居,四子女应安排照料。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四子女每年给付生活费1500元,医疗费20429.12元由子女四人平均分担。老伴的生活起居由四子女轮流安排照料。自此,我们夫妻的赡养问题已圆满解决。

  法律援助是实实在在为民解忧的民生工程,本来我们已经陷入了绝望,法律援助在绝望中给予了我们希望,并且真正帮我们解决了难题,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承办律师转述,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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