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某某,今年50岁,家住在安庆市望江县高士镇。全家主要靠我和丈夫在外打工赡养老人、维持家用,全家虽不富裕但也很温馨。
2020年6月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丈夫的电话,说他在打工的工地出事了,我赶紧赶往其做事的迎江区某工地,看到他被人用铁管击伤,捂着肚子无法站立,就赶紧拨打120将其送到医院抢救。随后我们报了警,公安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捉拿归案。而丈夫因伤情过重且没有及时得到救治,最终因左肋部急性大失血而死,得到噩耗的我们一时无法接受,没想到仅仅半天的时间,我和丈夫就已经天人两隔。我和儿子先忍着悲痛,为丈夫料理了后事,我家经济状况不好,前几年还被列为贫困户,近两年我和丈夫出来打工才慢慢有所好转,为了处理后事我们又借下了几万元的债务,家庭状况一下又陷入了低谷。当得知伤害丈夫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被提起公诉至迎江区人民法院,即将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的心情很激动也很忐忑,但是因为我文化水平不高,我们担心无法清晰地向法院表达诉求,无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2020年10月9日,我们来到了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为我们困难群体提供法律帮助,进行维权。
工作人员查看了我们的案件材料及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我们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可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律师为我们代理诉讼、主张民事权益,并当场帮助我们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案件交由安徽豪迪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代理,刘律师与我们约见后得知丈夫出事后的就医、丧葬等事务都是我们处理,而朱某某在行凶之后就被公安机关控制,其家人也再未出面或给予经济上帮助。刘律师告知我们有权要求依法追究朱某某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同时也应支付我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在与我们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后,2020年10月13日,刘律师帮我们拟定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交至迎江区人民法院。为尽快解决我们面临的经济困境,刘律师在征得我们的意见后,多次与办理此案的法官进行沟通传达我们作为被害人家属的诉求。2020年12月11日,在法院主持下,我们母子与朱某某及其亲属进行了诉前调解,朱某某对因一时冲动酿下的恶果表达了他的后悔与歉意,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虽然自己经济状况不好但会尽力对我们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接受法律的制裁。经过协商,我和儿子的心结和伤痛被抚慰了很多,我们接受了与朱某某的调解,次日即收到了对方家属按照调解协议打过来的十五万元赔偿款。
很感谢法律援助和承办律师的帮助,让我们作为被害人的家属的心情得到了合理而清晰的表达,得到对方的悔意和致歉对我们的心理也是莫大的安慰,赔偿款也让我们的家庭状况得到了一定的缓解。我们更学会了如何在人生逆境时,在法律的区间内合理维权,不管任何时候都有民生工程和法律援助的温暖帮助!(安庆市迎江区 王某某 口述,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何惟荃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