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某,今年38岁,是桐城市金神镇人,2013年的时候受倪某雇佣在桐城市新安产业园花猫集团做工,做工结束进行工资结算时,倪某说手头没钱只给了我2000块的工钱,然后给我出具了一张17000元欠条。我家条件也不是很好,又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我多次给他打电话,他都以没钱为由拒绝我,后来打他的电话就变成忙音。17000元的工资款对我来说不是个小数字,我只能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到倪某所在的大关镇百岭村找他,可是依旧没有结果,我心焦却又一点办法也没有,当时的境况让我感觉好像深陷泥潭倍感无助。幸好,就在我几乎绝望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在村部看到了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的宣传手册,在村干部的引导下我来到了大关法律援助工作站。
大关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我,向我详细的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为我办理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当时我还是怀着一些忐忑,不太敢相信这样就能够帮我讨回工资款。大约过了二十多天,我接到了法院的电话,通知我9月7号到卅铺法庭开庭,在法庭上我见到了我苦苦找寻的倪某,当时我特别生气,想直接上去质问他为什么这么做,问他知不知道这17000是我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案件承办人一边安抚我的情绪,一边列出证据向法官提出我的诉求,最终经过庭审,法官判决倪某支付我工资款17000元,庭审顺利结束。
很开心现在我终于拿到了工资款,我真心的感谢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帮助我,也真心感谢法律援助这项政策,我文化水平不高,有些东西不懂,工作人员就耐心的引导我,帮助我,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是真真切切的为我们弱势群体撑起了一把法律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