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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公示

安庆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全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项经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07  |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司法局:

8月中下旬,市局组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和办公室财务等人员参加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专项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法援案件及补贴发放台帐、账簿及财务凭证等方式,全面检查各地2020年度中央、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以奖代补、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同级财政配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经费投入。2020市法律援助机构(不含宿松县)法律援助计划数5134件,2020年度计划安排法律援助经费合计513.4万元,其中,中央、省地方各占256.7万元。截至828日,实际安排法律援助经费合计450.6万元,其中,中央和省下达181.5万元,市本级、县(市、区)下达269.1万元,分别占计划安排数的70.7%、104.83%。法律援助经费拨付到位。

(二)经费支出。1-8月,经费支出合计355.23万元,使用率78.8%。其中,用于支付案件补贴数337.0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办案补贴占比)94.9%;宣传培训等18.1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1%。市本级结案率120.9%、经费使用率76.6%、办案补贴占比98.4%;桐城市司法局结案率73.2%、经费使用率70.51%、办案补贴占比93.9%;怀宁县司法局结案率81.85%、经费使用95.24%、办案补贴占比90.38%;潜山市司法局结案率64.6%、经费使用率88.9%、办案补贴占比87.3%;岳西县司法局结案率78.8%、经费使用率69.50%、办案补贴占比92.7%;太湖县司法局结案率73.9%、经费使用率89.8%、办案补贴占比100%;望江县司法局结案率95.5%、经费使用率90.5%、办案补贴占比100%;迎江区司法局结案率80.6%、经费使用率44.8%、办案补贴占比98.9%;大观区司法局结案率77.2%、经费使用率65.6%、办案补贴占比100%;宜秀区司法局结案率89.41%、经费使用率69.88%、办案补贴占比98.80%。
    (三)经费核算。各地法律援助经费均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财务台帐和账簿,经费单列科目,单独核算,案件补贴均通过转账形式发放至案件承办人个人账户,经费支出账目清楚,开支合理。各县(市、区)司法局均由本单位会计做账。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支出低于序时进度。

按照实际投入指标数,截止8月底,岳西县司法局、迎江区司法局、大观区司法局、宜秀区司法局经费使用率低于70%。

(二)部分地方法援经费开支发票附件不完整

怀宁县司法局没有使用统一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领款凭单,宣传印刷费发票附件中缺少合同或协议;岳西县司法局有两笔宣传印刷费发票附件中缺少合同或协议;太湖县司法局没有使用统一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领款凭单,值班律师补贴发放开支中将律师值班签到的复印件作为附件;望江县司法局今年来法援经费开支一直未记账;迎江区司法局律师值班补贴开支缺少律师值班签到表原件。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案件归档管理的措施不力。部分中心人员变动,不熟悉法律援助管理系统,没有运用好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结案归档的巡查,被动等待案件承办人员移交卷宗。由于部分承办人员不能主动在结案后15日内向中心移交卷宗,导致不能及时发放补贴,不符合绩效评价指标的考核要求。是没有充分发挥法援经费的使用效益。工作主动性、创新性不足,导致案源较少,办案补贴发放缓慢,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不能较好地使用于支付办案补贴和办案开支。

三、改进要求

(一)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各地应主动适应法援民生工程经费管理的要求和新变化,做好经费管理的各项工作。县(市、区)司法局负责人应积极出面协调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及时报账。各地在9月份将最后一笔法援专项经费--中央法律援助办案专项经费(皖财政法[2020]756)资金拨付到位。

二)明确经费支出范围。在经费使用方面,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和中心主任要坚持原则把好关,掌握政策吃透精神,按照规定要求,严支出范围和项目,严禁混用。11月底法律援助经费必须100%合规全额支出中央和地方配套的资金必须不低于90%用于支付办案补贴和值班律师补贴

(三)及时发放办案补贴。要增强责任意识,中心安排专人适时跟踪案件办理情况,及时提醒律师要进行网上操作和案卷归档。案卷归档与补贴发放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个月。

(四)合规全额使用经费。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整改,采用有效举措,尽快落实到位。要通过提升结案率,加快经费使用和办案补贴发放频率,提高经费使用的绩效。要加快序时支出进度,以确保全额、合规使用法援民生工程专项经费,这是年度考核的核心指标之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完成,不断提升法援民生工程实施绩效

 

附件:2020年全市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分配表

 

 

 

安庆市司法局

202094

 

 

 

 

 

 

 

抄送: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市财政局,市民生办                                          

安庆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印发

 

附件

 

2020年全市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分配表

 

 

单位

案件

计划数

省级法援专款(皖财政法[2019]1460

政法转移支付经费(皖财政法[2019]1460

中央法援办案专项经费(皖财政法[2020]756

小计

本级财政安排

 

合计

全市合计

6016

81

111

194

386

313.2

699.2

宿松县

882

12

12

28

52

44.1

96.1

市级考核

5134

 

 

 

334

269.1

603.1

市级小计

 

 

 

 

 

 

 

市本级

260

4

7

8

19

13

32

迎江区

248

3

6

8

17

12.4

29.4

大观区

258

4

8

8

20

12.9

32.9

宜秀区

296

4

11

10

25

14.8

39.8

县级小计

 

 

 

 

 

 

 

桐城市

852

11

9

28

48

55

103

怀宁县

760

10

12

25

47

38

85

潜山市

672

9

12

22

43

33.6

76.6

岳西县

512

7

12

16

35

25.6

60.6

太湖县

706

9

12

23

44

35.3

79.3

望江县

570

8

10

18

36

28.5

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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