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吴大海(化名),今年43岁,安徽岳西人。2020年4月,我受家乡村委会雇请修理村委会广场草坪,工作中不慎被锄草机绞伤右脚,村委会认为按照合同约定不需要赔偿,双方因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村委会建议我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我于2020年9月向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安徽皖岳律师事务所具体承办。
办案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会见了我,并到村委会详细了解案情,认真研究后认为我为村委会提供劳务,村委会为我购买的保险已经过期,我的损失不能通过保险公司来承担,只能由接受劳务方村委会承担。
办案律师代理我启动诉讼程序,参照类似案件的损失额,起诉时以10万元作为诉讼请求。启动诉讼后由法院指派鉴定机构对我的伤后“三期”、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等项目进行鉴定,依据鉴定意见确定我的具体损失。
岳西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3日在我家乡村委会设立巡回法庭,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村委会认为按照合同约定不需要赔偿,双方分歧较大;岳西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9日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村委会表示只承担6万元赔偿责任,双方还是没有达成协议。后经过办案律师和法援中心多方协调,法院多次主持调解,最终我同意村委会赔偿8万元了结此案。2021年2月5日我顺利拿到赔偿款。
在这起案件的办理中,办案律师认真负责,通过释法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让我明白提供劳务者受害案件通常接受劳务方只赔偿部分损失,另外一部分需要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律师搜集大量类似案例,将我的赔偿预期值引导在合理范围内,在两次开庭和多次调解后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化解了我和村委会的矛盾,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谢谢律师尽心尽力的工作,谢谢政府民生工程为农民工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