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回访制度。今年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除工作人员回访受援人外,还在8月份安排假期实践大学生集中对7月31日前办理的717件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进行了一个不漏的回访,8月19日,市局在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督查时,也随机抽访了5位受援人,满意率达99%,不满意的集中在对案件判决结果不满意。
二是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案件质量评查是自查自纠的一种形式,为充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今年积极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并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反馈给案件承办人。
三是落实庭审旁听制度。在庭审旁听中通过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监督案件承办人庭前准备是否充份,督促案件承办人重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因办案补贴少而马虎了事。
四是落实法律援助聘用律师培训制度。实行法律援助聘用律师管理制度,并对所有聘用律师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法律援助聘用律师的整体业务素质,使法律援助聘用律师尊法守规,主动、积极维护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落实经费使用制度。发挥经费调节、激励作用,对优秀案卷、优秀案例进行奖励,提高法律援助聘用律师办案积极性和把案件办好的自觉性。(杨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