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8日,曹某等36名农民工向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受理了曹某等人的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安徽雷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龙艳承办此案。最后,在承办律师的努力下,法院作出判决:望江某服饰有限公司法人赵某在判决生效五日后,一次性支付曹某等劳动报酬195154.8元。
判决生效后,望江某服饰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为了帮助工人尽快拿到工资,承办律师代表曹某等36名农民工依法向望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依法追加、变更了望江某服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虞某为被执行人。但二人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仍不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后通过沟通协调,赵某承诺先用机械设备抵偿部分工资款,余款分期履行。故2019年10月底,承办律师与法官一起组织了部分工人在该公司的厂房内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并交付了部分机械设备,当天合计抵偿了七万余元的工人工资,执结了八个工人的工资案件,余款十二多万元赵某与工人们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承诺在2020年3月底付清。
2020年元月,正值疫情防控期,赵某在合肥的公司停产停业,资金链断裂,承诺的工资款也无法兑现,眼看还款的日期将近,赵某心急如焚。承办律师了解情况后,立即与执行法官沟通,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与最高院倡导的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保障服务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总思路,在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中,转换办案思维,没有对赵某和其企业“过度”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积极联系申请人说明情况,苦口婆心的做着申请人思想工作,终于取得申请人的谅解,同意赵某延期还款。免除赵某的后顾之忧后,赵某感激万分,公司恢复生产经营不久,便主动履行了部分欠款。
2020年8月,承办律师得知开学临近部分工人家庭困难,而赵某承诺的余款迟迟未予支付,正好得知赵某公司刚刚完成了一笔订单,在承办律师的督促下,赵某在拿到货款后第一时间偿还了余下的所有工资款,于2020年8月25日陆续将工资款发放给28个工人,至此三十六名工人的工资款案件划伤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