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某,家住在迎江区龙狮桥乡某村。现在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家中全靠父亲每月2000多元的收入维持家用、赡养老人,因此还欠下了不少外债。只要一放假,我就想办法找些兼职打工的机会,赚点钱贴补家用和学杂费,减轻一点家庭的负担。
2019年的暑假,我经人介绍来到了安庆某影院打工,影院承诺按每小时15元给我月结工资,因为是兼职,所以没有和影院签订任何劳动或劳务合同。一个月后,影院以效益不好为由拖欠了我的工资,承诺等我打工结束一起给我,直到十月份开学,一共拖欠我的4068元工资也没有给,其他工友的工资也有不同程度的拖欠,甚至有的是家里的劳动主力,也欠了好几万元的工资。虽然我的欠薪和他们比起来只是冰山一角,但是对于我的家庭来说这四千多元不是个小数目。多次催促仍无果后,2020年1月20日,在离过年还有4天时,我与几个工友共同来到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看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工资、维护权益。
我们一群人来到法援中心,团团围住了接待窗口。中心工作人员耐心接待了我们,听我们叙述了欠薪状况,了解到我们都来自农村、经济困难的情况之后,告诉我们可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享受到免费的诉讼代理服务。这对于经济困难、缺乏法律知识的我们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我们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好了申请材料,并通知没有一起来的工友都赶紧过来申请。很快我们一行十人的案件材料都通过了审批,被指派到安徽引江律师事务所办理。
承办律师很快和我们进行了会见,我十分担心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而无法维权,他让我们放心道依据人社部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招聘记录等都可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的凭证。他指导我们先联系上影院的会计和人事,对工资明细表、打卡记录、企业营业执照、印章使用申请等劳动关系证据进行收集,证据的充分程度直接影响我们胜诉的概率。我们与影院的同事很快将律师说的相关证据收集了起来,因为正值疫情期间,各方面工作都被迫停滞了,我们也不方便从家里过来与律师会见,律师一直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我们沟通,安抚我们焦躁的情绪,告知待法院恢复工作时,就会帮助我们办理立案等手续,我们也十分地放心。终于,在2020年4月7日,迎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我们的劳务纠纷案件,并于5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法院对我们出具的证据材料予以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法律法规,对我们请求给付劳务费的要求予以支持,判决影院七日内支付我们十名农民工劳务费总计95033.88元,超出时间将承担逾期利息。
有了法院的判决,我悬在心中的一颗石头终于落了地,我非常感激法援律师和工作人员对我们的帮助,对于即将迈入社会的我,感受到了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实实在在为我们农民工弱势群体雪中送炭,真真正正为我们条件不好的农村家庭保民生、谋幸福!更是通过现实上了一课,学会了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去维护自身权益,这对我今后的人生必定影响重大、受益深远!(安庆市迎江区 杨某口述,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何惟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