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卷宗是对法律援助成果的全方面展示,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从卷宗目录、案卷接收、文书质量、案卷归档等四个方面严格把关,打造高标准高质量卷宗,以卷宗质量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一是严守卷宗目录关。根据司法部《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的要求,结合安庆市法律援助中心意见,中心对卷宗归档材料及装卷顺序进行全面调整,细化为刑事侦查、刑事审查、刑事审判、民事诉讼、民事仲裁等多个卷宗目录,同时兼顾办案实际修改目录中文书名称,确保卷宗目录与实际材料名称相一致。
二是严守结案接收关。接收结案卷宗时,对照目录一一核对,查看卷中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填写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卷宗一律当场退回,不予登记结案,待补齐材料后再行接收。
三是严守文书质量关。中心对文书质量的要求贯穿办案始终,承办人员需根据案件事实为受援人量身打造解决方案,并详细记载于谈话笔录。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应当符合文书格式要求,除内容全面、论点明确、论证严密外,还要求承办人载明法律条文的具体出处。以过硬的文书质量为抓手,确保每一份法援卷宗质量符合司法部、司法厅标准。
四是严守卷宗归档关。为防止年底卷宗集中归档出现疏漏,中心制定结案卷宗月归档制度。当月申请结案的卷宗待审核通过后,由专人汇编成册、装订归档,并在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核查,确保内网同步结案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