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生办通知要求,我局对照“2019年省、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标准”,对2019年以来实施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检视,现将纠偏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按照省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和市第三方绩效评价反馈的问题,于3月上旬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制定方案,确定由分管领导牵头,市法援中心梳理各地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向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邮寄整改通知及整改清单,由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相关人员明确分工,责任落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截止4月8日,市法援中心已经收到各县(市、区)司法局报送来的整改报告和整改清单。
二、多措并举,对照问题清单整改纠偏
1、关于信息化应用仍存在差距问题。在第三方绩效评价中, 9个县(市、区),有6个县(市、区)仍存在信息与实际数据不一致现象,信息化应用管理尚需进一步提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各地对信息系统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做到案件信息准确录入,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为上级管理部门决策提供坚实的基础。
2、关于部分地方工作站、联系点管理未按规定执行问题。少部分地方存在联系电话不一致、空号或者关机联系不上的情况;个别工作站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未能达到每个季度至少一次的要求,咨询录入系统不一致。针对这一现象,要求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乡镇(街道)工作站作为宣传推广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节点,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力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工作经验及活动情况要通过信息及主流媒体对外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针对联络员及明白人联系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建议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基层工作站和联系点建设,将工作站和联系点的法律援助联络员和明白人清单进行排查,及时更新已变更的联系信息,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的联系信息完整。
3、关于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在市级第三方绩效评价时对各地卷宗抽查15份,普遍存在档案管理不规范现象,如页码编写不符合要求、质量监督表未填写完整、页码和日期填写涂改、档案装订不符合要求、未使用法律援助专用目录等。对评价中发现的卷宗各种不规范现象,要求各地配备必需的设施,安排人员定期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业务资料及时整理立卷归档,确保档案存放安全,管理科学规范。
4、关于受援人信息公示不足问题。个别地方受援人信息公示不足,未达到市局规定每月一次的要求。个别地方将受援人信息交由当地民生办后,未对公示情况进行复核监督,造成公示不够完整或不便查询。我局要求各地要加大民生工程群众监督、公示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公示公开信息,让每一名享受民生工程的群众一目了然。
5、关于有少数地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有6个县(市、区)补贴发放未能达到市局规定的月均一次要求,1个区专项资金支出划分依据不充分,补贴发放错误,1个市将律所律师办案补贴转账至律师所在律所的对公账户后,由律所进行二次发放,造成补贴发放表、领取凭单与实际办案人员不一致未及时发现。我局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各地财务管理,一是确保各项补贴通过银行卡及时发放到案件承办人员的个人账户,提高案件承办人的办案积极性;二是未达到补贴发放标准的案件卷宗,不能提前预先发放办案补贴;三是对支付共同费用,应根据实际支出清单区分法援项目与其他项目具体金额,合理划分专项资金,保证各专项资金使用依据充分;四是加强中心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
6、关于信息宣传有待加强问题。本次评价的9个县(市、区),主流媒体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成果普遍较差,报送信息被省、市民生办和省厅采用数量较少。要求各地加大信息的撰写、报送力度,积极在各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7、关于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工作力不从心问题。各地反映2019年机构改革任务完成之后,随着工作职能的增加,各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不但要干好原先的法律援助工作,还要承担着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的精力,存在着功能虚置、管理分散、人员严重缺少等问题,未能体现法律援助机构应有的职能要求。我局要求各地司法局要加强法律援助中心队伍建设,通过招录、选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工作力量不足问题,配齐配强中心人员,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法律援助队伍。
8、关于法律援助中心缺少基本的工作经费问题。各地反映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每年要有一定的会议、宣传、办公等基本的工作经费,法律援助中心除了办案专款以外,没有工作经费,不同程度制约了法律援助事业向前发展。建议与财政部门联系,争取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保障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科学预算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所需的办案补贴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在市级层面上进行大力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