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残疾人联合会:
今年5月17日是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为扎实开展好我市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5月15日印发的《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的通知》(皖司明电〔2020〕19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新时代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安庆市司法局、安庆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开展以“助残脱贫、决胜小康”为主题的“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切实维护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助残脱贫、决胜小康”主题,严格按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着力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供给,不断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努力使所有残疾人都能获得便捷、精准、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2月。
三、主要措施
(一)丰富活动形式。结合工作实际,突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安全、合适的方式,开展帮助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宣传和维权行动。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信息库。充分发挥各残联、残疾人康复中心、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及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的作用,针对残疾人开展现场咨询、送法上门、以案释法、维权专项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残疾人依法维权。
(二)创新活动方式。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规定,坚持线上活动为主,线下活动为辅,重点是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实体平台功能作用,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掌上办”,统筹协调推动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和残疾人法律援助业务开展。各司法行政机关和残联要依托本系统宣传矩阵及宣传渠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全方位宣传和推广,打响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品牌,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三)提升活动效果。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正在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属于优抚对象的残疾人,以及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加大残疾人刑事法律援助力度,通过加强与公检法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落实,做好盲、聋、哑及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辩护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残联和法律援助机构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2. 加强协作配合。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残联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主动加强沟通联系,搭建工作平台,密切相互配合,主动做好服务残疾人工作。
3. 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残联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及时总结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和创新举措,广泛宣传残疾人法律援助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的影响力。
各地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25日、12月20日前分别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市残联社保科。
联系方式:市司法局:方超,邮箱:aqflyzk@163.com,电话:5701531;市残联:周建军,邮箱:273230832@qq.com,电话:5364809。
安庆市司法局
安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18日
抄送:省司法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民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