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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庆市司法局安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28  |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司法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扶贫与扶志、扶智的职能作用,切实提升贫困群众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助力我市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456”总体部署,坚持服务农业农村发展和脱贫攻坚,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助力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

以服务、保障和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民生为宗旨,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通过优化整合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建立覆盖农村基层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基层群众和基层组织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专业法律服务,基层群众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合法权益依法得到维护,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农村乡风文明,社会和谐稳定,实现长治久安。

、工作措施

(一)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1.大力推进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将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

2.开辟贫困人口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对这类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对案由同时符合条件的,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农民工申请讨薪、欠薪法律援助案件,不设任何障碍,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律师当日会见的要求

3.分类梳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法律需求,采取针对性措施,重点帮助其解决土地流转、征地补偿、留守儿童、老年人维权、项目开发、劳动合同、外出劳务等法律方面问题,让贫困群众能在更为广泛的领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平等享受法律保护。  

4.依托市、县级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快速受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服务。

5.建立公检法司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市公检法机关及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施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积极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保证每个刑事当事人及其近亲属都能获得精准法律服务的权利。

6.积极落实《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以及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加强案评查、同行评估、案件回访、旁听庭审、优秀案例评选和信息化应用等工作的力度,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着力提高受援人满意度。

7.精心打造法律援助“惠民直通车”特色品牌。对涉及讨薪、追索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及因企业纠纷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农民工(企业员工)、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开展“四个当日”(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律师当日会见)的服务承诺活动,完善网上申请渠道,并提供电话预约等便捷服务。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往返困难、出具证明不便,法援机构临时取消收取经济困难证明,改为由受援人签订经济困难承诺书,事后再行补交。对企业开复工中涉及案件及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点援制”。推进法律援助“惠民直通车”进集镇、进村组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贫困地区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8.开展贫困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创建,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标准,建立健全“四民主两公开”等村务公开制度,参与村规民约修定完善工作,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加大扶贫、惠农、利民政策宣传力度,推动贫困村、社区“三治”融合。
    9.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强化贫困村、社区人才队伍支撑,组织村干、村民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

10.开展“服务脱贫攻坚普法行”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分批分层次开展农村群众法律知识培训。
    11.推进贫困地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通过“三下乡”、互联网法治宣传等,增强贫困群众法治观念,在贫困村、社区推动形成依法精准脱贫的社会环境。

(三)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群众享受高品质法治福利

12.加快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整合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与应诉、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实行一站式、一厅式窗口服务,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及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提供基础性、公共性法律服务。

13.健全完善网上申请渠道,引导复工复产企业有需求的员工和困难群众通过“12348安徽法网”提交法律援助申请,对有法律需求的群众可拨打安徽省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做到网上办、不见面。

14.推动“12348安徽法网”深入应用,优化网络平台法律服务流程和规范,完善平台电商式服务店铺开设和产品发布,真正让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化、普惠化。

15.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伤、医患纠纷、环境污染等人身损害纠纷的司法鉴定工作。宣传仲裁法律制度,为村级集体及个人因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加大对贫困村(社区)贫困户申办公证事项减免相关费用,提供便利、高效、快捷的公证法律服务,对扶贫领域的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招商引资、公益活动开通公证“绿色通道”,上门服务、减免费用。

16.积极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成立市、(市、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站进一步协调、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法律特长的大学生及已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警等人员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队伍当中,健全形成以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以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骨干、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补充的公共法律服务圈深入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7.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标准化建设水平,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加大对基层公共法律工作站(室)的资金投入,加强硬件建设。

18.落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19.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融入政府公共服务总体布局,“嵌入”现有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结合我市“两长”(单元长、联防长)工作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城市小区和农村村民组,拓宽服务面,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帮扶,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20.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确保社区矫正依法进行。强化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深化教育矫正方式,健全帮教工作机制。

    21.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注重做好回归衔接工作,提前了解刑释人员的基本情况。开展刑释人员走访活动,了解刑释人员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做好思想工作。

22.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帮助贫困村、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落实社会帮扶、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险等政策,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对贫困户家庭狱内服刑人员实行亲情帮教服务。

23.积极探索组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帮教,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开展好社区矫正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为贫困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谋生创造良好条件。

(五)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进贫困地区和谐稳定

24.巩固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平台,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不断壮大贫困村、社区专业调解队伍力量,推进人民调解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贫困村、社区“全覆盖”的专业化调解网络格局。
    25.完善人民调解研判预警机制,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坚持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加强对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研判预警,积极化解因土地拆迁、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或酿成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努力为贫困村(社区)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26.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机制。努力构建以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诉调对接、警民联调、检调对接、访调对接为支撑,以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为补充的的纠纷化解工作格局。通过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形成合理衔接、相互协调的化解纠纷体系,努力为扶贫攻坚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思想认识, 突出增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把贫困群众战贫求富的志气激发起来确保法律扶贫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市司法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抓协调、抓策划、抓引导,县(市、区)司法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负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扶贫办和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要与村开展日常联系,具体直接管理。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协助管理。市司法局法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法律扶贫工作中的有关工作。根据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与应诉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扶贫工作内容,分别由司法行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具体指导和落实。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注重协同配合,精心推动落实。各司法局扶贫开发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对基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目标落实。

(三)注重宣传,做好总结。要注重在法律扶贫工作中发现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主动在报纸、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各地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探索创新法律扶贫新路子,推进农村法律扶贫工作创新。要注意收集整理工作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做好工作总结,建立专门档案并不断进行充实。各地按照对口原则,及时报送法律扶贫工作情况材料。

 

 

安庆市司法局        安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414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司法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市民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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