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储大平(化名),男,家住岳西县XX镇,是一名70岁的老人。一直以来我不想给儿女增加负担,都是靠卖菜来维持自己的生活。虽然不能赚到大钱,但是我通过自己的劳动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很快乐开心。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2019年的一天,我被同村的程某某骑电动车撞伤了。程某某不仅不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还污蔑我是“碰瓷”,对我造成了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
无奈之际,儿子带我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合法权益。因我家的经济条件并不好,没有钱支付律师费用,律师告诉我,现在民生工程有法律援助这一项服务,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有免费的律师来帮助我维权。
我申请法律援助后,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很快就受理了我的案件,及时指派律师。律师认真负责,指导我起诉解决问题。经过法院的审理,我因交通事故遭受的损失,由肇事的程某某承担赔偿责任13000多元,我已顺利拿到全部赔偿款。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国家有这么好的政策,来帮助我们困难群众,我没有花一分钱,就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我打心眼里感谢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办案律师,法律援助真是为民解困的好帮手!(储某某口述 安徽刘光耀律师事务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