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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话民生】感谢法律援助让我重获新生

发布时间:2020-04-01  |  访问次数:

  我叫姚某某,今年59岁,小学文化,家里世代以捕鱼为生,住在池州市东至县。不曾想花甲之年的我因贪财图利差点毁了我整个人生,庆幸得到了法律援助的帮忙,让我重获新生。这件事情还要从去年3月20日说起,那天晚上一个朋友找我帮忙,说开船去江中采砂一趟给我分红,我了解到他没有采矿许可证,虽然我也意识到这种行为会触及到法律红线,但是利益当前,想到去一趟就有分红,还是抵挡不住金钱的迷惑,抱着侥幸的心理决定铤而走险一次,便答应了他,这一次却成为我终身的遗憾和悔恨。

  山重水复疑无路

  当晚我开船到江中,朋友开始在长江里采砂,正好遇到了河道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我们当场就被查获,没过多久警察就来了,很快把我们全都带走。当时我害怕极了,也非常懊恼,为什么自己会利欲熏心地答应朋友一块采砂,如今也不知道怎么办,在派出所那段时间天天以泪洗面。当公安告知我可以去请一名辩护律师的时候,我十分苦恼,因为家庭经济不宽裕,昂贵的律师费对我来说是一笔高额的支出,让我犹豫不决。

  柳暗花明又一村

  公安考虑到我的情况后,积极与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大观区法援中心了解我的具体情况后,考虑到我家里经济条件困难,家属来往安庆不便,便通知我的家属准备好申请表和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资料邮寄给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为我办理了申请手续。大观区法援中心在收到材料后,立马指派安徽恒物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和吴律师具体承办。李律师和吴律师会见了我,为我分析了案件的情况,告知我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当认定为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另外我参与犯罪活动,在共同犯罪中处于受支配的地位,应当认定为从犯,律师还告诉我积极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补偿金,法院会酌情从宽处理。2020年1月15日在庭审中,李律师和吴律师从事实和证据方面为我进行辩护,法院最终全部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处我缓刑一年。原本我以为要去监狱坐牢,没想到经过法律援助的帮助,最终让我在法院被判了缓刑一年,免去了牢狱之灾,使我重获新生。

  铭记恩情存入血

  经历了此事,我深刻吸取了教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青山绿水和爱护我们生存生活的自然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次有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和尽职尽责的法援律师,不仅给我上了一堂深刻的人生教育课,还为我争取到了一次改过立新的机会。感恩党和政府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感谢为我尽心竭力的法援律师!     (姚某某口述  安庆市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童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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