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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

太湖:法援律师尽心辩护 受援人确定自首获缓刑

发布时间:2020-03-24  |  访问次数:

  3月18日,贾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在太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是疫情以来太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首个非涉疫的刑事案件。由于贾某某没有委托辩护律师,太湖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县法院的指定辩护人通知书后,当即指派安徽精龙律师事务所曹江苗律师为贾某某出庭辩护。

  庭审中,承办律师尽心尽责,充分发表了有针对性的质证意见与辩护意见。特别是针对该案中归案经过反映贾某某系书面传唤到案,辩护人结合法庭讯问等环节,使法庭查明贾某某在案发后是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到现场配合调查,后到达派出所再签署书面的传唤通知书。承办律师又据此提出自首等辩护意见,均得到了法庭的采纳,充分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一审判决对贾某某适用缓刑,贾某某对承办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表示感谢。 (太湖县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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