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10个“三八”妇女节之际,望江县开展疫情时期的妇女维权活动。
家住太慈镇的潘女士,3月4日一大早,带着镇村两级开具的困难证明,来到望江县法援中心要求给予法律援助,在疫情这个特殊时期,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潘女士,了解到潘女士与黄某于2008年相识,2009年登记结婚,后生育两小孩。2018年双方感情破裂,黄某不再给两个小孩生活费,由于潘女士一个月只有2000元工资,难以维持家庭生活支出及两孩子生活费。2019年4月潘女士找黄某要家庭生活支出及孩子生活费 ,黄某不愿意给,并家暴潘女士,潘女士伤心过度,要求离婚,但黄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办理离婚手续。无奈之下,3月3日黄某到太慈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太慈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其普及了《婚姻法》及妇女维权的相关知识,并告知其先将材料准备好然后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于是就出现了4日上午的一幕。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当场为潘女士指派了安徽大雷律师事务所吴燕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该案。潘女士对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高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十分满意。
3月6日下午,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县妇联电话,称华阳镇一姓倪的妇女到县妇联寻求帮助,称其与彭某某于1999年结婚,婚后彭某不承担家庭责任,与她人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并且总是家暴她,现倪女士想通过诉讼方式与彭某某解除婚姻关系,由于其家庭系贫困户,无力聘请律师,问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让倪女士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3月10日下午,倪女士带着结婚证、扶贫手册、身份证等材料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马上指派安徽大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倪晋银律师办理此案。倪女士在离开法律援助中心时不停的对中心工作人员说太感谢你们了,否则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疫情防控期间,作为妇女的守护人,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做好法律咨询、妇女维权的服务工作,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