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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话民生】漫漫维权路 浓浓法援情

发布时间:2020-02-28  |  访问次数:

  “真没想到还能拿到补偿金,盼了大半年,今天终于如愿了!这是法律援助给我全家最好的新年礼物!”李某手里捧着刚拿到的22000补偿金,感动地对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说道。

  我叫李某,安庆市迎江区人,我从2007年就在安庆市XX厂做铆焊工,做工的收入是我家唯一的经济来源。2019年初家里妻子脑瘤复发,在医院需要人看护,并且快放寒假儿子也需要我来接送。正好此时工厂安排我去出差,我和工厂领导商议晚两天出差可行,工厂领导既没有同意也没有执意要我出差,只是让我先回家休息。过了2天,我微信咨询领导是继续安排我回去上班还是解除劳动合同,领导也没回我话。就这样过完年我在家里照顾老婆,等她情况好些就回厂里上班,当我在2月底去工厂询问工资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被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社保也停了。我是真心不能理解,为啥工厂这样对待一个老员工,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一下子没了工作,我和我的家人该如何生活啊。后来我找到了工厂的领导,他说厂里当时急需安排人员出差,我家里有事拒不服从安排,厂里当时也考虑到我的困难准我放假,但是春节过后,为啥仍没来上班,所以按照厂里规定无故旷工一周及以上视为自动离职。我当时辩称到因为家里妻子需要照顾,所以才没能服从安排立即出差,事后我也找了您啊,后面厂里上班也没人通知我去。

  我和工厂一直协商几次都不成,最后一次我出了工厂的大门走在大街上吹着冷风真是说不出的沮丧,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后来我听社区的工作人员说,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前去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在2019年3月6日来到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大观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后,经过审查,发现我的家庭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此案劳动争议纠纷属于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指派安徽恒物律师事务所李律师作为我的的代理人。李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和我联系了,认真听取了我的陈述和诉求,同时仔细查看了我提供的证据材料,并对案件进行了仔细的梳理。李律师告诉我诉讼有风险,诉求能否得到支持,取决于主张的适当性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完备程度,最终由裁判机构依职权予以确定,然后带我去大观区仲裁庭立案。

  大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5月15日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争议焦点围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2019年2月份工资是否应当支付。最后仲裁庭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做出了我胜诉的判决,判处XX厂支付我经济补偿金。可是原单位不服仲裁裁决,提出了诉讼,一纸把我告到了大观区人民法院,我顿时不知道如何来解决,只好又来大观法援中心寻求帮助。当时法援中心考虑到李律师之前代理过此案件,对本案的证据资料熟悉,再次指派了李律师作为李某的代理人。2019年10月12日我的案件再一次开庭,在李律师的据理力争之下,官司再一次答应了,法院判处安庆XX工厂向我支付经济补偿金27205元。XX工厂还是不服,上诉到了安庆市中院,最后在中院法官和李律师的调解下,XX工厂终于答应和我进行和解,一次性补偿我22000元。

  历时大半年我的事情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也拿到了属于我的补偿金,在接下来找工作这段时间家里压力也能够得到缓解了。这面“法律援助暖人心、依法为民解难事”的锦旗表达了我对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的感激之情,案件一波三折也让我看到了法援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感谢您们为我的事情奔波劳累,更感谢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为我们困难群众提供了帮助。

  (李某口述 安庆市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童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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