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葛某,今年53岁了,是家住宜秀区白泽湖乡某村。我家条件很差,是村里的低保户,我常年在工地上做工,做工的收入是我家唯一的经济来源,虽然日子过得很清苦,但家人平安健康我也就已经很满足了,没想到一场飞来横祸骤然打破了家里的平静。
2019年5月28号下午5点多,在我打完零工骑着摩托车回家的路上,一辆小型客车迎面驶来,我躲闪不及被连人带车撞倒在地。随即我被送往了市医院,医生诊断我多处软组织挫伤、左肩锁关节半脱位,我住了短短6天院,就花费医药费2万余元,想到家里的困难,刚好转一点我就坚持要求出院回家休养。后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报告认定我无责,对方全责。我觉得对方必须赔偿我的损失,于是打算与对方协商,对方却一直不配合拒绝赔偿。我无奈,我也曾问过别人请律师要花多少钱,可高昂的律师费让我有心无力。正当我焦急又无奈的时候,村主任告诉我有一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门替困难群众免费打官司,我可以去求助。
2020年1月3日,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了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没想到工作人员耐心的接待了我,认真听完我的讲述、查看我的材料后,工作人员告诉我符合法律援助标准,当即就为我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指派了法律援助工作者张律师做我的诉讼代理人且承诺不收取任何费用。我问张律师我这种情况是否能得到赔偿,张律师在看过案件材料后,很明确的告诉我对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我又告诉张律师我因为身体的原因没办法经常来到宜秀区这边,张律师让我不用担心,她可以全权帮我处理,看到张律师这样负责的态度,我终于放下心来。
2020年1月9日,张律师为我收集整理了相关的证据材料,撰写了民事起诉状将小客车司机以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张律师告诉我,法院受理案件后需要送达传票以及证据材料,大约在2月份会安排我的案件开庭。
让我没想到的是,今年的新年却是一个不平静的新年,突然就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2月13日,我接到张律师的电话,法院通知,原定于2月17日开庭的案件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需延期开庭,当时我的情绪有点崩溃,忍不住就哭了,从我发生车祸至今,家里的积蓄全部花光了,还因为我发生车祸不得已借了外债,家里老老小小,每天都是能省就省,案件赔偿如果再这样遥遥无期,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张律师听到这些,当即在电话里安慰我,说她来帮我想办法,让我不要着急。
当天下午,张律师就告诉了我一个好消息,经张律师与承办法官沟通,我的案件法院将采取微信开庭(调解)的方式,帮我尽快处理,让我能尽早拿到赔偿款。2月17日,我的案件采用微信连线的办法开启了“线上”审理模式,法官、当事人、律师通过微信号组建庭审微信群,进行远程调解,助力疫情防控。双方在法官主持下,通过微信连线,充分、有序地发表了各自意见。刚开始,被告车主仍然不配合,法官和张律师不断与车主积极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被告车主同意调解,被告车主和保险公司答应共同赔付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100600元。
我没想到,在疫情防控期间,案件都延期开庭的情况下,法律援助工作者帮我争取了网上开庭调解,为我的困难家庭带来希望,带来光亮。这一场微信庭审,我想我将终身难忘,人生虽有各种磨难,但同样有大爱,有关怀。真心感谢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感谢“疫情防控担使命 大爱无私守初心”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们,愿待到春暖花开,我们一起看阳光!(宜秀区白泽湖乡某村村民 葛某 口述,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珺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