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主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动态 > 望江县 >

望江县

【群众话民生】交通事故致伤残,法援援手获赔偿

发布时间:2020-01-10  |  访问次数:

  我叫林某某,今年59岁,家住安庆市望江县长岭镇。2018年8月7日13时许,谢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皖HBL027号小型汽车沿省道S211行驶至161公里800米十字交叉路口处时,与我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我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我先后在望江县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住院43天,花费医院费共计55735.54元。事故后经望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谢某某和我负该事故的同等责任。

  康复出院后与谢某某协商赔偿事宜,可对方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诿,并说她有保险这事情与她无关,叫我不要找她。走投无路之下,我来到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审核我的材料后,认为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立即指派太慈法律服务所朱莉莎律师为我维权。朱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与我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办好相关手续收集相关材料后。认为我的伤情可能构成伤残,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我权益承办律师叫我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经过几个月的等待,鉴定结果终于出来确实构成九级伤残。所有这些材料准备就绪后,承办律师立即为我写好诉状诉至望江县人民法院。案件经望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望江县支公司赔偿我各项损失共计165671.67元。

  案件到了这里,我以为已经圆满结束了。可对方保险公司认为误工费、伤残赔偿费判定过高提起上诉。无奈之下,只有再次申请法律援助,这次还是朱律师为我维权。朱律师根据对方提出的质疑,一一举证反驳,最后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我也如愿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经过此次事件,我真的感觉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是实实在在为我们这些困难老百姓服务的暖心工程。事故发生后,我真的陷入绝望,不知道如何维权。法律援助助我一步步从绝望之中看到希望之光,最后获得应有的赔偿,真的非常感谢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也希望民生工程能为更多像我这样的困难群体带来希望。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 安庆市法律援助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30号    邮政编码:246001
电话:0556-12348    邮箱:aqflyzk@163.com    ICP::皖ICP备12016054号-4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