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一早,法律援助受援人杨某来将一面印有“司法救助,真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桐城市范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以表达对法律工作者徐善青同志的感谢。
杨某来系范岗镇沥岗村人,2018年8月份乘坐他人车辆时,不幸发生交通故事,造成其面部裂伤、牙齿脱落、上牙槽骨骨折,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住院治疗30天,后期休养5个月。杨某来虽然已经六十多岁了,但身体比较硬朗,平时也一直在工厂做工赚钱以维系家庭支出。这一撞,不仅短时间内不能再继续干活,治疗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与肇事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效果都不理想。一筹莫展之际求助于范岗司法所,范岗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其携带的资料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状况,指导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从就近便利角度考虑,引导由法律工作者徐善青同志为其办理具体代理事宜。事后,徐善青同志通过诉讼途径为其争取到了46090元的赔偿,现已全部赔偿到位。杨某来说,“作为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我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你们帮我打官司不仅没有收费,还跑来跑去,连口水都没请你们喝,这些我们老百姓心里都是清楚的,谢谢你们。”
被杨某来朴实的话语感动到了,法律援助是一项旨在为经济困难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人的责任和义务。2019年以来范岗法律援助工作站共计办理案件30件,杨某来案不过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案件,能得到如此赞誉,我们倍感荣幸,也深感责任重大。虽然并不是每件案件结果都能让受援人满意,但我们对待每份案件的初心是一样的,那就是坚持争取受援人权益最大化。我们希望能有更多的群众像杨某来一样,给予我们理解、信任和认可,我们也必将不辜负群众的期盼,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践中,让更多的弱势群体感受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带来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