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的帮忙,为我们家庭争取合法权益,真的非常感谢你们……”。12月6号上午,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家属张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大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致谢锦旗上,印有“公平正义为百姓,法律援助解民忧”十四个大字,受援人家属感谢法律援助伸出援手,不求回报,尽职尽责为他们伸张正义,最终让他们拿到赔偿金73130元。
家住大观区海口镇的张某某已经是77岁高龄了,2018年5月18日不幸被小型客车撞伤,因为家庭困难,张某某的家属来到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了解张某某的情况后,及时为张某某指派了律师办理该案。承办律师收集整理受援人医疗费票据、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住院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律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受援人争取最大权益,经过一审判决,受援人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对方当事人需赔付张某某赔偿金73130元。但对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张某某第二次申请法律援助,承办律师继续代理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在判决生效以后,对方当事人没有按照判决书判决的时间和赔偿金额向张某某支付赔偿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这时受援人突然过世。这使得执行申请变得复杂,受援人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要纳入到申请执行人当中。其中有一子女长期在外务工无法回安庆申请执行,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的是,法定继承人中又有一人,身患重病急需申领执行款治病求医。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地司法所在案件回访中得知此情况,虽然案件已经办结,仍然多次帮亲属联系承办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经过律师多次与执行法官沟通,通过各种途径,最后使得执行申请得以进行,受援人家属以最快捷、最小成本的方式顺利拿到赔偿款。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承办律师尽职尽责的工作精神深深感动了受援人亲属,于是送来锦旗,对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法援律师的爱心维权和延伸服务表示由衷地谢意。
此案只是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工作中的一个缩影,法律援助工作能得到群众的肯定和支持是区法援中心一直前进的动力和源泉。下一步,大观区法援中心将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为更多有需要而又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为其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 撰稿人:童飞 审核人:王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