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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区

【群众话民生】法律援助打开我希望之窗

发布时间:2019-10-25  |  访问次数:

  我叫李某,家住大观区**街道,我是安庆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员。虽然工资不高,妻子身体不好,孩子正在上初中,但这份工作基本能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所以工作以来,我一直兢兢业业。

  2019年1月21日,公司安排我出差,但此时我妻子脑瘤复发,腿脚行动不便,孩子还要照顾,我便和公司商量晚几天出差,公司便让我回来休假。1月24日,我在公司群里主动询问上班问题,负责人不给予回复。我一直认为公司给我放假,春节后,我3月1日去公司,公司认为我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单位规定旷工一周视为自动离职”,单方面口头通知已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放假为由停止我的工作,停发两个月工资,全然不考虑我作为家中唯一的劳动力没有收入,会让我的家庭面临多大的生活困难。我对此事不服,与公司方发生了矛盾纠纷。随后公司虽然将停发的工资补发给我,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却不愿意支付。生活的重压,我满腹辛酸。我试图和用人单位协商,结果每次都失望而归。

  我的负面情绪,把我拉进了泥沼里,没有窗户,没有希望,让我窒息。我想通过打官司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我这样的贫弱者能打得起官司吗?妻子、孩子还要照顾,我是不是应该放弃?2019年3月6日,社区举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我偶然听说了法律援助这项惠民政策,随后便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详细地了解案情后,当即指派律师承办了我的案件,承办律师抓紧时间,为我准备申请劳动仲裁材料以及撰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向大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大观区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裁决后,对方不服提起诉讼。我顿时又陷入手足无措的境地,我又来到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第二次帮我指派了律师,承办律师帮助我理清思路,递交答辩状,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2019年10月,我收到了大观区法院的判决书,对方赔付了我经济补偿金共计27000元。八个月的奔波劳累终于告一段落。拿到经济补偿金,我如释重负,正值金色的十月,风吹稻花香,桂花树全都开了,空气中都是香甜的味道,这个世界没有想的那么美好,也没有想的那么糟糕,当我们携手,风雨彩虹,一起承受,感谢有你,法律援助,在我身处困境之时两次伸出了援助之手;在我四处碰壁之时打开了希望之窗,一路随行,一直在努力,从不放弃!(受援人李某口述,大观区司法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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