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主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动态 > 望江县 >

望江县

【群众话民生】法律援助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9-10-16  |  访问次数:

  我叫郭某某,44岁,是一名农民工,家住安庆市望江县。2004年我与汪某在望江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后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17年9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两小孩都归我抚养,汪某每月支付两个孩子1000元,至儿女双方都满18周岁整。然而离婚协议签订后,汪某却没有支付过两小孩的抚养费。由于两孩子年龄较小,我无法外出务工,只能在家门口打点零工挣点生活费,因此这点微薄收入,难以抚养两孩子长大成人,为了两孩子健康成长,让汪某履行一个做母亲的法律责任,无奈之下,我作为两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只能到望江县人民法院起诉汪某。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高昂的律师费,我们村的村干告诉我可以向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可以给我们困难群体免费打官司。

  记得当时我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大厅咨询时,大厅工作人员很热情的接待了我,详细解答了我咨询的问题。在大厅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作为两小孩的法定代理人的我当场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立即指派了经验丰富的龙律师作为我两个小孩的代理律师。龙律师详细了解了我两个小孩的情况后,告诉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案件于2019年5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教育,汪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经法院主持调解,我们自愿达成协议:汪某支付我两个小孩2017年至2018年度抚养费共计8000元,于调解协议生效时付清;自2019年6月起每月支付我女儿抚养费300元和每月支付我儿子抚养费500元直至两小孩年满十八周岁止。

  我两小孩的扶养费难题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帮助下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特别感谢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好政策,为我两孩子撑起了保护伞;感谢龙律师的真心帮助,保障了我两个小孩的合法权益。(郭某某口述  望江县法援中心何澜整理)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 安庆市法律援助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30号    邮政编码:246001
电话:0556-12348    邮箱:aqflyzk@163.com    ICP::皖ICP备12016054号-4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