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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

【群众话民生】感谢法律援助帮我重获自由

发布时间:2019-10-18  |  访问次数:

  我叫许某某,是潜山市梅城镇太平村的村民。几年前镇政府征用我们村的土地建设市立医院,今年年初,因不满镇政府征地补偿款过低、劳动力未安置,我响应同村其他几个村民的号召,在市立医院建设施工期间,多次前去组织施工,给施工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我们几个参与阻挠施工的村民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潜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被拘留后,我胆战心惊、度日如年。一是不知道自己怎么稀里糊涂地进了看守所,二是不清楚自己要被羁押多久,我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的事情都靠我去做。失去自由后的日子真的很难熬,每天在看守所对着高墙如坐针毡。可是我又没法出去,家里人都是普通的农民,不知道怎么帮我,我自己身陷囹圄,更是无处求助,同监室的人也告诉我现在扫黑除恶形势这么严峻,进来后想出去几乎不可能。就在我万般绝望的时候,看守所的管教告诉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于是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递交了法律援助申请,很快法律援助中心就给我指派了一名很有责任心的律师。承办律师会见我的时候,详细了解了案情,一一解答了我的疑问,并安慰我不要着急。听了承办律师的解答,我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不理智行为感到非常后悔。经过调查分析,承办律师认为我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经过承办律师的努力,办案机关最终采纳了承办律师的意见,认为我不构成刑事犯罪并将我释放回家了。

  重获自由的感觉真好,非常感谢法律援助律师对我的帮助,不仅让我回到了自由之身,也给我上了一次生动的法治课。从此以后,我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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