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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区

【群众话民生】法律援助是我们农民工的靠山

发布时间:2019-10-08  |  访问次数:

  我叫汪某,家住宜秀区老峰镇,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了养家糊口,我和村里许多年轻人一样选择外出打工。2018年我到市区一家汽车零部件厂做操作工,公司一直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购买社会保险。今年6月,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恶意压低工资并提出不合理的工作安排,想要逼迫我和同事汪某某离开工厂。我们十分憋屈,遭受这样不公平的对待,却因为没读过多少书、法律知识匮乏,不能与单位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后来在街上见有法律宣传,试着去咨询。宣传人员说困难群体遇到劳动纠纷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于是,我和汪某某一起到迎江区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工作人员热心接待我们,审核我们符合条件,当场指派朱海涛律师来帮我们维权。

  朱律师约见我们,仔细倾听我们述说后,一下子就给我们梳理出工厂侵犯我们权益的地方。朱律师说工厂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们购买社会保险以及没休年休假都是违反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工厂应该作出赔偿。随后,朱律师收集我们的工资流水以及单位信息材料等证据,帮我们计算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工资、双倍工资差额和6月份生活费等赔偿的具体金额,并帮我们向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

  9月11日,经开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开庭审理了我们的案子。经过激烈的举证、质证,仲裁庭支持朱律师为我们提出的各项仲裁请求,裁决工厂分别支付我和汪某某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工资、双倍工资差额和6月份生活费共计35086元、13960元。

  法律援助真是我们农民工的大靠山,在我们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是他帮我们奔波维权,让我们这群生在农村、书读得少、不懂法律知识、不知如何维权的农民工有了保障。感谢法律援助这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汪某口述,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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