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贾某某,今年88岁。我家庭条件十分困难,想着为儿女减轻一点负担,便找了一份为陈某某看河堤的工作,平时只用在河堤边巡逻,工作相对轻松,也能解决自身生计问题,我和我的家人对这份工作都挺满意。
但是自去年开始,陈某某不再付我工资了,我多次找到陈某某讨要工资,他都说暂时没有钱,只是给我打了一张欠条。2019年7月2日,在别人的介绍下,我带着欠条来到太湖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因为我是老年人,还是农民工,县法援中心为我开通“绿色通道”,指派当天值班律师代理我的案件。
承办律师向我了解了基本情况后,立即联系太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汪庭长,准备通过诉前调解帮助我尽快拿到工资,并在当天下午前往法院帮我立案。第二天,律师告诉我法院联系了陈某某下午进行调解,让我下午准时到法院。经过调解,陈某某同意本月底付清我的工资,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我感谢为我这个案子尽心尽力的每一个人,本来我儿子要给承办律师两斤茶叶表示感谢,但是被律师当场拒绝了,他告诉我法律援助就是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提供帮助的。
我要了一年多的都没要到的工资,在法援中心、律师、法院的帮助下,仅仅两天,陈某某就同意给我了,法律援助真的是我们困难群体维权的“保护伞”!(太湖县法律援助中心整理)